返回顶部

州直部门频道

索引号 000014349/2023-371040 信息分类 2023年州级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东南州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2-09 09:0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3

二、部门机构设置………………………………………6

三、预算单位构成………………………………………6

四、部门人员构成………………………………………6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8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11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2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9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30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31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34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35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36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37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4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41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42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43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43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44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44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44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44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45

四、名词解释……………………………………………4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水利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州内除省管河流跨县(市)河流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务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州内跨县(市)江河和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州政府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全州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州水务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全州水资源公报。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承担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涉水事务的管理、维护、改造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及对相关涉水企业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城乡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的初审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节水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和配套设施建设。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州内跨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权限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州内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要或实用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州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州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加强与水文等其他涉水单位的联系。

17.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州水务局局机关及局下属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没有实行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有5个。其中:

(1)、按预算管理级次分: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4个。

(2)、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1个(注:州水务局机关本级),事业单位4个(其中:水土保持监测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黔东南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黔东南州水资源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河长制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厅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水土保持监测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黔东南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黔东南州水资源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河长制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四、部门人员构成

1、总编制人数为59人。其中:行政19人,工勤编制3人,全额事业37人。

2、202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供养人员104人。其中:在职实有人数49人(行政15人,工勤2人,全额事业32人);离退休人员55人(离休1人,退休54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docx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469.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1.2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28.59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441.2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469.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69.8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32万元,农林水支出314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0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3.44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具体增减原因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3.44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具体增减原因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469.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1.2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28.59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441.2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469.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69.8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 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32万元,农林水支出314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0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3.44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具体增减原因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3.44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具体增减原因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2年实际已公开“三公”经费数据差异较大,主要是政策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7.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12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具体减少原因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政策的变化,行政单位编制的公务车只能在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的10%算,导致整体费用的减少。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14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7.69万元,公用经费123.58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667.12万元、津贴补贴21.6万元、离退休费146.8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9.54万元、住房公积金52.6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87.34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3.6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0个。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州对下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123.58万元,其中:办公费87.34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3.6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减少5.56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政策的变化,行政单位编制的公务车只能在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的10%算,导致整体费用的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9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706.1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7253.10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上一篇:

下一篇: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71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00038 | 招投标投诉电话:0855-8231392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