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2: 表一 2022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2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全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移交符合在黔东南州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黔东南州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州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全州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推荐全国、全省及列入全州重点保护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下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安置科、优抚科、双拥工作科。现有4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州凯里军供站、州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州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3、部门人员构成:我单位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人,机关工勤编制人数2人,参公编制人数16人,事业编制人数19人。我单位实有在职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实有人数13人,机关工勤实有人数2人,参公编制实有人数14人,事业编制实有人数15人 。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州级部门预算及2022-2024年支出规划的通知》(州财预〔2022〕35号),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58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797.4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0.46%;“上年结转”782.7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9.54%。2022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1580.1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33.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7%;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3.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7.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5%。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580.19万元,同比上年763.71万元增加816.48万元,同比上升106.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797.44万元,同比上年714.05万元增加83.39万元,同比上升11.68%,上升的原因是我局2021年新增2名人员。“上年结转”782.75万元,同比上年49.66万元增加733.09万元,同比上升1476%,上升的原因是我局2021年公开时未将上年项目结转资金纳入公开范围。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22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580.19万元,从经费来源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预算797.4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0.46%;“上年结转”782.7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9.54%。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我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2.44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上年结转782.75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1580.1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51万元,占支出总额3.8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72万元,占支出总额2.77%,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5.99万元,占支出总额1.01%,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04.24万元,占支出总额6.60%,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15.00万元,占支出总额0.95%,其他优抚支出76.99万元,占支出总额4.87%,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55.45万元,占支出总额9.84%,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58.16万元,占支出总额3.68%,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3.01万元,占支出总额2.09%,行政运行619.42万元,占支出总额39.2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50万元,占支出总额1.87%,部队供应87.58万元,占支出总额5.54%,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98.54万元,占支出总额6.2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7万元,占支出总额2.23%,行政单位医疗43.43万元,占支出总额2.75%,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60.00万元,占支出总额3.80%,住房公积金37.98万元,占支出总额2.4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0万元,占支出总额0.35%。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06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21.5万元减少9.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87.56%,与上年支出预算20万元减少9.44万元。原因是2021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未使用完,结转至2022年,故2022年预算比2021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2.44%,与上年支出预算1.5万元保持不变。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项目总支出预算额65万元,其中:就业创业工作经费3万元,优抚工作经费5万元,权益维护(政策法规)工作经费12万元,双拥工作经费24万元,烈士褒扬工作经费6万元,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经费1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2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 143.39 万元,其中:办公费19.08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2.13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23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培训费2万元、会议费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初,国有资产合计181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7.25万元,固定资产 624.95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2年,本部门(单位)资金总额797.44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春节、“八一”期间州级对凯里军分区、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及全州各县市部分优抚对象、困难群众开展慰问活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爱重点优抚对象,帮助解决复退军人实际医疗困难等。
2、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6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5 万元。其中项目1:就业创业工作经费,年度目标为召开全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统筹开展退役军人专项招聘。项目2:优抚工作经费,年度目标为印制优抚褒扬政策宣传手册,全州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开展优抚褒扬政策宣传。项目3:权益维护(政策法规)工作经费,年度目标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政策法规和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动法律政策落实。项目4:双拥工作经费,年度目标为召开双拥模范单位表扬大会、年度双拥推进会、领导小组会、双拥工作研讨会等;开展“双拥杯”全民健身运动会;双拥文艺晚会;双拥摄影、主题征文、文艺创作活动及作品展示;双拥宣传月主题活动;悬挂永久性宣传标志或宣传牌、编印双拥刊物等。项目5:烈士褒扬工作经费,年度目标为开展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全州烈士祭扫宣传活动,组织烈士子女开展暑期夏令营活动。项目6: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经费,年度目标为搞好全州各级烈士纪念设施分级建设,结合现状统筹规划全州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管理维护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本单位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以及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抚恤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反映军供站等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
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