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2: 表一 2021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有关群众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
(2)负责整合工作力量,集中州级职能部门直接调处化解群众信访事项。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州信访工作。
(4)承办上级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研究提出领导定期与群众交流计划;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及网上信访投诉和求决事项。
(5)负责群众信访事项转办、交办、自办、督办工作,对办理情况进行审理和督查督办,回访群众,反馈办理情况。
(6)负责为信访群众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7)负责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掌握信访动态,报告工作情况,为州委、州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8)负责对各有关单位派驻到群众工作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由独立核算的黔东南州信访局及下设两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构成,一个副县级黔东南州人民信访服务中心和一个正科级黔东南州委书记州长群众直通交流台。
3、部门人员构成:黔东南州信访局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1人;副县级事业单位黔东南州人民信访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7人;正科级事业单位黔东南州委书记州长群众直通交流台,事业编制4人。2020年末实有人数30人,退休3人,在职27人,其中:行政10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16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收入总计58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4.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2%;上年结转46.4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支出总计58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88万元,占总支出7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8万元,占总支出11.47%;卫生健康支出27.10万元,占总支出4.66%;住房保障支出27.63万元,占总支出4.75%。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同比上年收支588.03万元减少6.74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及上年结转的减少,2021年预算比2020年减少2人,上年结转少2.01万元。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的构成: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4.8万元,占当年收入100%,上年结转4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0万元。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1年支出总计58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29万元,占总支出87.96%;项目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12.04%。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11万元,占总支出2.41%;比上年增加28.27%(上年预算公开数未加车辆公用经费2万及车改后增加车补的10%,1.16万元共3.16万元,加上后比对,实际比上年降低0.3%);其中:公务接待3.91万元(含上年指标结余0.91万元),比上年降低44.1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与上年公开数4万元加车辆公用经费2万及车改后增加车补的10%,1.16万元后的7.16万元对比上升42.45%,主要是信访维稳工作及帮扶工作用车量的增加及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公务车购置0万元。
列明“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拟从公用经费提取的公务接待费,并逐项与上年比较增减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项目预算支出70万元,其中:“全省两会期间驻省信访维稳经费”7万元,用于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全州两会及各级党代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支出;“开展接访办访,劝返接回等群众工作专项业务费”35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州重大活动期间及特殊敏感时期接访劝返及源头稳控工作支出,开展信访督办、复查复核工作;“黔东南州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全力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阳光信访综合服务系统。把“阳光信访”系统和接访、处访工作结合起来,配合身份证识别仪、电子触摸屏、双屏显示器等电子设备,开发并实现来访自动识别、自动编号、自动判重、自动反馈等功能,提高接访、处访工作质量,开展信访工作全程网上办理。用于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监测维护。
项目支出中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特别是属于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的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应予以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1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 123.1 万元,其中:办公费34.12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0.85万元、物业管理费3.5万元、差旅费5万元、租赁费3万元、福利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初,国有资产合计 216.47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46.42 万元,固定资产 169.85 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采购项目无(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1年,本部门(单位)资金总额 581.29 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紧紧围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制信访三大主线,突出国家重要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以创建信访工作“三无”县(市)为统领,以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集中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为重点,不断强化措施,聚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完成省、州交办的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实现”黔东南大事小事都不出“、”六零“目标。
2、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3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70 万元。其中:
项目1:一级项目名称为“开展接访办访、劝返接回等群众工作专项业务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做好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特殊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倾听群众诉求,了解民意,化解矛盾,排解纠纷,理顺情绪,解决问题。凝聚人心,确保良好的政治、生态、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绩效年度目标为实现到州上省进京“零非访”、“零事件”、“零事故”、“零炒作”、“零失误”的“六零”目标。项目概况为:信访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特殊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做群众工作的重要窗口和阵地,通过这个纽带、桥梁、窗口和阵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实现“六零”目标”,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
≥2次 |
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
≥2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复查复核申请受理 |
=100% |
复查复核申请受理 |
=1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接待上访群众人次 |
≥1300人次 |
接待上访群众人次 |
≥1300人次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极端信访事件数量 |
=0 |
极端信访事件数量 |
=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建三无县 |
≥1个 |
创建三无县 |
≥1个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信访事件处理群众满意率 |
≥99% |
信访事件处理群众满意率 |
≥99%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群众来访接谈率 |
=100% |
群众来访接谈率 |
=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网上信访事项占比 |
≥68% |
网上信访事项占比 |
≥68%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信访事项按期复核率 |
≥95% |
信访事项按期复核率 |
≥95%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重要敏感信息报送 |
=100% |
重要敏感信息报送 |
=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信访事项办结率 |
≥99.9% |
信访事项办结率 |
≥99.9%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 |
≤35万 |
投入资金 |
≤35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确保各重大活动及特殊敏感时期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信访维稳“六零”目标 |
=0 |
实现到州上省进京“零非访”、“零事件”、“零事故”、“零炒作”、“零失误”的“六零”目标 |
=0 |
项目2:一级项目名称为:黔东南州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贯彻党中央、省、州关于网上信访工作机制,体制改革,推进阳光信访。绩效年度目标为:保证黔东南州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正常运行。项目概况:为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充分利用网络上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腿,有效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015年10月29日,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通过《黔东南州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专门从2016年州级财政预算中安排1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黔东南州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建设,该项目与2016年7月正式上线运行。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网上受理信访事项数量 |
≥3500件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网上信访事项办结率 |
≥9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网上信访事项占比 |
≥68%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网络舆情信息反馈及时报送率 |
=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 |
≥99.9%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云平台及信息平台年租赁费14.13万元;办公物耗3万;维护(修)费3.87万;律师咨询费7万 |
≤28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实现信访维稳”六零“目标 |
=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成本) |
≥90% |
项目3:一级项目名称为:全省两会期间驻省信访维稳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了解民意,化解矛盾,排解纠纷,理顺情绪,解决问题,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特殊桥梁和纽带作用,凝聚人心,构建和谐社会。绩效年度目标:实现到州上省进京“零群访”、“零事件”、“零事故”、“零炒作”、“零失误”的“六零”目标。项目概况:“两会”期间,严格按照“七个坚决防止”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六零”目标及时开展接访、劝返接回等群众工作。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极端信访事件数量 |
=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进京走访治理同比下降 |
≤5%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 |
≥99.9%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重要敏感信访信息报送 |
=100%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成本 |
≤7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实现“六零”目标 |
=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信访事项处理参评群众满意率 |
≥99% |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