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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1052954 信息分类 2021年州级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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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21-04-09 18:45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2: 表一:2021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制度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4.组织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5.制定并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等。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为一级财政预算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总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9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46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收支总预算额1110.89万元、本年收入714.89万元,占比64.35%。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同比上年收支增加233.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08.25万元,今年纳入我局预算“50.6.30”人员、老干无工作遗孀医疗补助39.9万元,项目经费预算减少15万元。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行政运行收入预算629.99万元,占比88.12%,项目收入预算84.9万元,占比11.88%。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基本支出633.19万元,项目支出477.7万元(其中代财政支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疫情应急处理258.6万元)。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比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比较增加1万元,主要是今年是基金监管年,开展业务工作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由省医保局统一安排,州医保局实施,支付医保信息网络迁移,州、县、乡、村城乡医保信息网络接入等发生费用,项目资金90.46万元。

2. 医保基金监管项目:对全州16个县(市)医保基金运行监管、打击欺诈骗保、检查基金运行情况发生的差旅费等支出,资金83.74万元。

3.奖励举报欺诈骗保项目:对举报欺诈骗保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按照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奖励方案兑现奖励,项目资金5万元。

4.“50.6.30”人员医疗补助:按照相关政策对“50.6.30”人员医疗补助,年度发放到位,项目资金38.4万元。

5.离休老干无工作遗孀医疗补助:按照相关政策对离休老干无工作遗孀医疗补助,年度发放到位,项目资金1.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1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121.27万元,其中:办公费18.25万元,水电费6.3万元,邮电费4.2万元,差旅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8.5万元,其他交通费21.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72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初,国有资产合计559.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6万元,固定资产163.34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1年,本部门项目资金总额219.1元,整体绩效目标为完成医保信息网络迁移,州、县、乡、村城乡医保信息网络接入;对全州医保基金运行监管;规范医药行为,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发放“50.6.30”人员医疗补助;发放离休老干无工作遗孀医疗补助。

2、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9.1万元。其中:1.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由省医保局统一安排,州医保局实施,支付医保信息网络迁移,州、县、乡、村城乡医保信息网络接入等发生费用,项目资金90.46万元。

2. 医保基金监管项目:对全州16个县(市)医保基金运行监管、打击欺诈骗保、检查基金运行情况发生的差旅费等支出,资金83.74万元。

3.奖励举报欺诈骗保项目:对举报欺诈骗保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按照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奖励方案兑现奖励,项目资金5万元。

4.“50.6.30”人员医疗补助:按照相关政策对“50.6.30”人员医疗补助,年度发放到位,项目资金38.4万元。

5.离休老干无工作遗孀医疗补助:按照相关政策对离休老干无工作遗孀医疗补助,年度发放到位,项目资金1.5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

附件二-1(黔东南州医保局):2021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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