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 表一:2021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州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东南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州文体广电旅游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
第三条 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文体广电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体广电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组织指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促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体广电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体广旅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统筹规划全州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州体育外事、体育交流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八)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监管本州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管和安全播出;对广播电视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九)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利用和振兴。
(十)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一)统筹推动文化旅游、体育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发展,推进文体广电旅游扶贫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十二)培育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
(十三)指导全州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拟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利用科技成果转化。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指导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责调整。
1.将原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州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扫黄打非”职责划入州委宣传部。
2.将原州广播电视台的职能职责划入州融媒体中心,110名人员编制相应进行整体划转。
3.将原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州版权局)的文化和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和州体育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州文体广电旅游局,作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4.将所属事业单位州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州文物局、州黎平侗乡旅游发展局的行政职责划入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形式 |
1 |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财政全额拨款 |
2 |
黔东南州文化综合执法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财政全额补助 |
3 |
黔东南州文物局 |
财政全额事业单位 |
财政全额补助 |
4 |
黔东南州非遗中心 |
财政全额事业单位 |
财政全额补助 |
5 |
黔东南州旅游信息中心 |
财政全额事业单位 |
财政全额补助 |
3、部门人员构成:
编号 |
项目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1 |
行政编制(在职) |
32 |
27 |
2 |
参公编制(在职) |
27 |
17 |
3 |
事业编制(在职) |
35 |
22 |
4 |
行政工勤编制 |
2 |
2 |
5 |
社会化聘用工勤编制(在职) |
6 |
5 |
6 |
行政退休 |
56 | |
7 |
事业退休 |
111 | |
8 |
离休 |
0 |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列明收支总预算额、本年收入以及在收入预算中的占比等内容。
⑴ 部门预算收入为6062.19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740.09万元,占预算收入的28.70%;②上年结转为4322.1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71.30%。
⑵部门预算支出为6062.19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9.7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4.91%;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4112.0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67.83%;③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5.2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73%;④住房保障支出为60.03万元,占预算支出的0.99%;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3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42%;⑥卫生健康支出68.62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12%。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同比上年收支增减变化,并说明相关原因。
本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6062.19万元,预算支出为6062.1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1.20%。主要原因是上年大量项目经费未能及时支付,造成结余资金较多。本年预算收入中,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0.09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28.70%,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相比下降了3.87%。本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中,上年结转收入4322.10万元,占2021年度总预算收入71.30%.与2020年度预算总收入中上年结转相比,增加了121.61%。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列明部门收入预算的构成情况,各种类型资金绝对数及占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740.09万元,占预算收入的28.70%;上年结转为4322.1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71.30%。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说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预算支出总额为606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33.2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23.64%,主要是职工工资、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经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和退休费等支出。项目预算支出4628.9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6.36%。主要是非遗中心侗族服饰传承保护工作、开展文化工作者选派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工作者选派工作、“两馆建设”项目建设专项补助经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经费、体育赛事活动、旅游宣传、世行贷款还本付息以及体彩公益金分配方案中列支的相关项目经费等。
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782.4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54.6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10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7.4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33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2.7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8.6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4.79%;住房公积金支出60.03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4.19%;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75.6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26.21%.
项目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2.8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4.17%;体育竞赛支出321.8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6.95%;旅游宣传支出2.2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0.05%;文化创作与保护733.1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15.84%;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71.2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23.14%;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支出4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0.86%;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67.6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44.67%;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4.32%。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列明“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拟从公用经费提取的公务接待费,并逐项与上年比较增减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本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总额为2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的0.43%,与上年度相比下降了71.26%。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预算三公经费时,因2019年机构改革,原体育局、原文广局、原旅发委三公经费有结余,上年结转三公经费23.64万元,加上2020年度年初预算,因此造成三公经费预算金额较大。
项 目 |
2020年初预算数 |
2021年初预算数 |
“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
合计 |
90.47 |
26.00 |
0.43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0 |
0.00 |
|
二、公务接待费 |
54 |
10.00 |
0.16 |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
36.47 |
16.00 |
0.26 |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
36.47 |
16.00 |
0.26 |
2.公务车购置 |
0.00 |
0.00 |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67.67万元,主要是上年结余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在本年预算列支。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中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特别是属于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的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应予以说明。
1、州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广电专项业务工作经费60万元。该笔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报销因单位业务工作产生的职工差旅费、驻村人员生活补贴、办公费等费用,确保全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执法、非遗建设、文物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为单位正常运转提供经费保障。
2、州老年办专项业务活动经费16.5万元。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5】40号)精神,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全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每年拨16.5万元财政预算专项经费,用于全州老年体育活动经费。
3、黔东南州运动代表团参加2019年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2018年省十运会奖金293万元。
2018年,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的贵州省第十届运动会在遵义市举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我州选派了60名领队、教练员和344名运动员组成黔东南代表团参加了体操、游泳、射箭、田径、羽毛球、篮球(3人篮球)、拳击、山地自行车、足球、乒乓球、跆拳道、网球、摔跤、攀岩等14个竞技项目的比赛,共获得14金、28银、23铜共计65枚奖牌的好成绩,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2019年,黔东南州运动员代表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龙舟项目9金3银、独竹漂项目3银4铜、射弩项目1银的优异成绩,金牌和奖牌占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民运会的70%以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4号)“完善运动员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运动员收入分配、津贴奖金和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奖励政策,确保运动员收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目前,我州没有成立专业运动员队伍,运动员长期从事训练没有任何保障措施,为了调动运动队从事训练积极性,激励他们为国、为省、为州争取更高荣誉,按照《黔东南州参加重大体育比赛暂行奖励办法》(黔东南文体广电旅通〔2019〕177号),拟请州人民政府对我州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全省第十届运动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和保障人员进行奖励,共需奖金293万元,列入2021年州财政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0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 165.26 万元,其中:
序号 |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
资金来源 |
|||
总额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
|||
合计 |
254.76 |
151.55 |
13.71 |
||
1 |
30201办公费 |
68.79 |
60 |
8.79 |
|
2 |
30205水费 |
1.00 |
1.00 |
||
3 |
30206电费 |
6.00 |
6.00 |
||
4 |
30207邮电费 |
1.00 |
1.00 |
||
5 |
30211差旅费 |
36.00 |
36.00 |
||
6 |
30216培训费 |
5.00 |
5.00 |
||
7 |
30217公务接待费 |
10.00 |
10.00 |
||
8 |
30209物业管理费 |
2.55 |
2.55 |
||
9 |
30227委托业务费 |
8.00 |
4.00 |
4.00 |
|
10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5.00 |
5.00 |
||
11 |
30215会议费 |
5.92 |
5.00 |
0.92 |
|
12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00 |
16.00 |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初,国有资产合计 2504.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623.38 万元,固定资产 1331.94 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5 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是对单位办公电脑设备进行更新和替换。
(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1年,本部门(单位)资金总额 6062.19 万元。一、文化工作方面。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推进州“两馆”全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加快推进文化馆小剧场建设;完成申报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39个项目;完成申报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95个项目;完成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2886个,完成乡镇文化站建设任务7个。二是文化艺术创作方面。积极挖掘本土文化元素,创作音乐剧、地方戏、音乐、美术、书法、曲艺、舞蹈等文艺作品。推进侗戏《侗寨情深》代表贵州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化汇演。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献礼建党100周年”主题歌曲创作征集等工作。配合省工作专班做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保护规划(送审稿)》编制工作,《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黎平段)核心展示园和集中展示带总体规划》报省审查工作。完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黔东南建设区建设保护规划》文本初稿。二、体育工作方面。一是完成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多功能体育场建设项目14个。二是扎实做好州第十届运动会和环雷公山国际马拉松筹备工作,三、广播电视工作方面。一是推进剑河、从江、榕江、锦屏、丹寨、黄平、雷山、台江等8个县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二是推动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建设情况。四、旅游工作方面。一是抓好全域旅游规划和黔东南州“十四五”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推进雷山县全域旅游创建,指导镇远县、黎平县、麻江县、丹寨县、施秉县、剑河县做好迎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省级现场验收工作,确保全州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全力推进A级景区创建工作,力争雷山金仓大塘等4个景区成功创建4A级景区;四是持续抓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五是全力推进《黔东南州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20182025)》通过省级专家评审,正在收集国家验收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五、旅游宣传推广方面。一是深化与抖音、新浪微博、腾讯视频、携程网等第三方平台合作,不断拓宽线上宣传工作;二是完成10次以上线上线下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扩大黔东南旅游信息覆盖面。六、世行还本付息工作方面。完成2021年度两次世行贷款还本付息工作。
2、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3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369.50 万元。
项目1:一级项目名称为黔东南州运动代表团参加2019年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2018年省十运会奖金。涉及经费293万元。绩效中长期目标绩效为: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丰富体育赛事供给,激发大众体育消费,提高竞技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水平,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产业全面发展,以及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黔东南建设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创建。绩效年度目标为:2018年,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的贵州省第十届运动会在遵义市举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我州选派了60名领队、教练员和344名运动员组成黔东南代表团参加了体操、游泳、射箭、田径、羽毛球、篮球(3人篮球)、拳击、山地自行车、足球、乒乓球、跆拳道、网球、摔跤、攀岩等14个竞技项目的比赛,共获得14金、28银、23铜共计65枚奖牌的好成绩,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2019年,黔东南州运动员代表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龙舟项目9金3银、独竹漂项目3银4铜、射弩项目1银的优异成绩,金牌和奖牌占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民运会的70%以上。项目概况为:2018年,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的贵州省第十届运动会在遵义市举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我州选派了60名领队、教练员和344名运动员组成黔东南代表团参加了体操、游泳、射箭、田径、羽毛球、篮球(3人篮球)、拳击、山地自行车、足球、乒乓球、跆拳道、网球、摔跤、攀岩等14个竞技项目的比赛,共获得14金、28银、23铜共计65枚奖牌的好成绩,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2019年,黔东南州运动员代表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龙舟项目9金3银、独竹漂项目3银4铜、射弩项目1银的优异成绩,金牌和奖牌占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民运会的70%以上。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4号)“完善运动员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运动员收入分配、津贴奖金和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奖励政策,确保运动员收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目前,我州没有成立专业运动员队伍,运动员长期从事训练没有任何保障措施,为了调动运动队从事训练积极性,激励他们为国、为省、为州争取更高荣誉,按照《黔东南州参加重大体育比赛暂行奖励办法》(黔东南文体广电旅通〔2019〕177号),拟请州人民政府对我州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全省第十届运动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和保障人员进行奖励,共需奖金293万元,列入2021年州财政预算。
项目2:一级项目名称为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涉及经费60万元。绩效中长期目标: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文化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扎实做好迎接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验收准备工作;三是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四是扎实做好州第十届运动会和环雷公山国际马拉松筹备工作;五是加快推进相关县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六是抓好智慧广电示范区创建工作;七是抓好全域旅游规划和黔东南州“十四五”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八是加快推进雷山县全域旅游创建,指导镇远县、黎平县、麻江县、丹寨县、施秉县、剑河县做好迎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省级现场验收工作,确保全州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九是全力推进A级景区创建工作,力争雷山金仓大塘等4个景区成功创建4A级景区;十是持续抓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十一是加快推进体育旅游融合规划编制工作;十二是全力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十三是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全州文化旅游体育事业进步发展。绩效年度目标:1.2021年,我局将开展的重点工作有: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文化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扎实做好迎接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验收准备工作;三是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四是扎实做好州第十届运动会和环雷公山国际马拉松筹备工作;五是加快推进相关县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六是抓好智慧广电示范区创建工作;七是抓好全域旅游规划和黔东南州“十四五”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八是加快推进雷山县全域旅游创建,指导镇远县、黎平县、麻江县、丹寨县、施秉县、剑河县做好迎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省级现场验收工作,确保全州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九是全力推进A级景区创建工作,力争雷山金仓大塘等4个景区成功创建4A级景区;十是持续抓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十一是加快推进体育旅游融合规划编制工作;十二是全力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十三是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该专项经费为以上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办公费20万;3.差旅费25万元;4.劳务费7万元;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项目3:一级项目名称为州老年办专项业务活动经费。涉及金额16.5万元,项目中长期绩效目标为: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对促进全民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巩固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方针,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场地建设为重点,以老年人体育组织和老年人体育骨干队伍建设为基础,广泛开展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年度绩效目标:1.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对促进全民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巩固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方针,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场地建设为重点,以老年人体育组织和老年人体育骨干队伍建设为基础,广泛开展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2021年,老年体育专项业务经费将用于确保我州老年人参加全省赛事活动,自办全州赛事活动3次,自办培训班2次;2.活动举办经费10万元;3.办公费5万元;4.差旅费1.5万元。项目概况为: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5】40号)精神,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全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争取在参加国家、省级体育赛事中取得好的成绩。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