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 表一:2020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成立于1963年,属于事业单位。于2003年为响应我省深化勘察设计体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2003年开始逐步递减财政拨款,2007年开始完全实行自收自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隶属于黔东南州水务局。开展业务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城市防洪、灌溉排涝);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水文水资源监测、水资源调查评价;测绘(资质范围内);水利工程、岩土工程、水电规划咨询;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是一个拥有综合乙级资质的勘察设计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是州水务局下属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1、总编制人数为104人。其中:管理编制15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9人,工勤编制10人。
2、现有职工145人,其中退休职工60人(财政全额拨款35人,自收自支25人),在职人员85人。
3、2020年部门预算中财政供养人员35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81.06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06元,上年结转0.03万元,本年收入在预算中所占比重为100%。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为81.06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06万元。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85.12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81.06元,比上年减少了4.06万元,减少原因是2020年退休人数减少。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81.06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81.06元,占总收入预算的100%。其中:原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1.06元,占总收入预算的100%。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预算总支出81.06元。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1.06元,其中:基本支出81.06元,占100%。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属于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单位所有经费(除了改制前退休人员经费),均有本单位自筹经费,从“经营支出”科目体现,无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9年下降0%。其中:(1)因公出国费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0万元的0%。(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0万元的0%。(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0万元的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单位属于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单位经费自筹,无部门运行经费安排。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共有车辆10辆,都属于其他用车,单位车辆经费均为自筹经费。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属于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无部门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说明
本单位属于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预算绩效仅为财政供养退休人员退休工资,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0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81.06 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州水利设计院 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