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 表一:2020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配合有关部门起草和修改完善涉及民族宗教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变通规定草案;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五)参与拟定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少数民族科技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联系、指导民族乡有关重大庆典活动,组织、指导各级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八)参与有关部门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参与处理涉及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县(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爱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责调整。将州民宗委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委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2.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黔东南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黔东南州民族研究所、黔东南州佛教协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基督教协会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3、部门人员构成:
1.行政单位
单位:黔东南州民宗委,行政编制:11人,实有人数:10人,工勤编:4人,实有人数:1人,离退休人数:17人。
2.事业单位
单位:黔东南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事业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9人,离退休人数:0人。
单位:黔东南州民族研究所,事业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8人,离退休人数:7人。
单位:黔东南州佛教协会,事业编制数:1人,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数:1人。
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基督教协会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事业编制数:1人,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数:0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20年州民宗委收入总预算816.05万元,上年结转37.35万元,支出总预算853.4万元。收入816.05万元在总收入预算中的占比为100%。支出853.4万元在总支出预算中的占比为100%。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州民宗委收入总预算816.05万元,比上年预算387.21万元增加428.84万元,增加110.75%,主要原因是2020年安排7个项目,同时2020年度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多,导致预算收入数增加。支出总预算853.4万元,比上年预算490.97万元增加362.43万元,增加73.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7个项目,同时2020年度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多,导致预算支出数增加。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20年州民宗委原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16.05万元,在总收入预算中的占比为100%。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0年州民宗委预算支出8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01万元,项目支出355.39万元。基本支出498.01万元中:上年结余支出24.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05万元。项目支出355.39万元中:上年结余支出12.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6.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344.5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08.15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8.33万元。行政运行经费按6%的比例压缩了4万元,专项用于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按14%压缩行政运行经费9.34万元用于防范重大风险。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16.05万元的1.23%,与上年比较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具体预算情况: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人数与去年变化不大,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16.05万元的0.86%;二是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费用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16.05万元的0.37%。我州州本级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零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355.39万元,其中上年项目结余支出安排12.39万元,本年度预算支出安排343万元。预算343万元项目中共有7个项目,一是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民族文化教育专项、民族工作经费、宗教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二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三是州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补助宗教团体工作支出;四是州佛协换届会议5万元,用于州佛协举办换届支出;五是民族文化进校园补助17万元,用于补助17个民族乡民族文化与传承保护;六是民族乡专项补助102万元,用于补助17个民族乡开展民族工作;七是州民高、凯里学院、州职技院三个民族班办班经费79万元,用于为民族乡培养人才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0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 65.15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4.8万元、邮电费2.52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福利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初,国有资产合计 149.4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03.8 万元,固定资产 45.63 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5 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是台式机2台、打印机4台、笔记本电脑2台、扫描仪2台、办公桌椅2张和其他办公设备的采购及更新维护。
(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0年,本部门(单位)资金总额 816.05 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一是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二是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三是不断巩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小康成果,持续推进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四是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传习所的申报命名。五是认真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六是深入推进“双培”行动计划。七是扎实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八是继续开展民族教育工作。
2、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3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343 万元。其中项目1:一级项目名称为民族乡专项资金,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发挥民族部门职能职责,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办好实事,助推民族地区与全国实现全面小康,绩效年度目标为发挥民族部门职能职责,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办好实事,助推民族地区与全国实现全面小康。项目概况为:投入198万元,用于民族乡地区的经济发展、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人才培养,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努力实现全州各族人民共同繁荣,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努力实现全州各族人民共同繁荣;项目2:一级项目名称为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民族文化教育专项、民族工作经费、宗教工作专项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发挥民族部门职能职责,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办好实事,助推民族地区与全国实现全面小康,绩效年度目标为发挥民族部门职能职责,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办好实事,助推民族地区与全国实现全面小康。项目概况为:投入45万元,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民族特色村寨振兴战略、积极帮助民贸民品企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宗教关系示范创建等工作。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努力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努力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项目3:一级项目名称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工作经费、巩固提升等方面。确保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州全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展开督查及国家民委的抽查顺利通过,绩效年度目标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工作经费、巩固提升等方面。确保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州全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展开督查及国家民委的抽查顺利通过,项目概况为:投入100万元对尚未纳入迎检的黄平、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台江等8个县,着力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社区)、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军营、进医院、进景区“八进”工作,以系统抓系统为抓手,开展互观互检,力求在提质扩面上有更大作为,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确保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州全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督查及国家民委的抽查顺利通过,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确保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州全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督查及国家民委的抽查顺利通过。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12301):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基本支出。
2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123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民族工作专项(科目编码2012304):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22.宗教事务(科目编码2013404):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州民宗委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