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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0-1691633 信息分类 2020年州级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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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20-06-07 10:40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 表一:2020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州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东南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州文体广电旅游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

   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第三条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文体广电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体广电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组织指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促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体广电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体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体广旅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统筹规划全州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州体育外事、体育交流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八)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监管本州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管和安全播出;对广播电视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九)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利用和振兴。

(十)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一)统筹推动文化旅游、体育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发展,推进文体广电旅游扶贫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十二)培育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

(十三)指导全州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拟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利用科技成果转化。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指导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责调整。

1.将原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州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扫黄打非”职责划入州委宣传部。

2.将原州广播电视台的职能职责划入州融媒体中心,110名人员编制相应进行整体划转。

3.将原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州版权局)的文化和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和州体育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州文体广电旅游局,作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4.将所属事业单位州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州文物局、州黎平侗乡旅游发展局的行政职责划入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形式

1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本级)

行政单位

财政全额拨款

2

黔东南州文化综合执法队

参公事业单位

财政全额补助

3

黔东南州文物局

财政全额事业单位

财政全额补助

4

黔东南州非遗中心

财政全额事业单位

财政全额补助

5

黔东南州旅游信息中心

财政全额事业单位

财政全额补助

3、部门人员构成:

编号

项目

编制数

实有人数

1

行政编制(在职)

32

27

2

参公编制(在职)

27

18

3

事业编制(在职)

35

25

4

行政工勤编制

2

2

5

社会化聘用工勤编制(在职)

6

5

6

行政退休


56

7

事业退休


110

8

离休


0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列明收支总预算额、本年收入以及在收入预算中的占比等内容。

部门预算收入为3760.57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810.23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8.14%;②上年结转为1950.34万元,占预算收入的51.86%。

⑵部门预算支出为3760.57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0.9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4.59%;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176.50万元,占预算支出的4.69%;③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9.9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6.65%;④住房保障支出为82.82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20%;⑤结转下年1950.3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51.87%。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同比上年收支增减变化,并说明相关原因。

    本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3760.57万元,预算支出为3760.57万元,同比上年无增减变化。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州文化体育局、原州旅发委、原州体育局合并,新成立了州文体广电旅游局,2020年预算为新单位新成立后第一年做预算相关工作,因此无对比。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列明部门收入预算的构成情况,各种类型资金绝对数及占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810.23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8.14%;上年结转为1950.34万元,占预算收入的51.86%。因机构改革为新单位,相关数据与上年无对比。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说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预算支出总额为376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36.5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6.18%,主要是职工工资、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和退休费等支出。项目预算支出2023.9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3.82%。主要是非遗中心侗族服饰传承保护工作、开展文化工作者选派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工作者选派工作、“两馆建设”项目建设专项补助经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经费、体育赛事活动、旅游宣传、世行贷款还本付息以及体彩公益金分配方案中列支的相关项目经费等。

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1038.4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59.8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53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6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4.4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6.6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3.84%;住房公积金支出82.8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4.77%;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81.48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21.97%.

项目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1.0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8.45%;体育竞赛支出16.5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0.82%;旅游宣传支出5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2.47%;文化创作与保护255.4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12.6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0.27%;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786.7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38.87%;群众体育支出0.3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0.02%;其他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2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1.64%;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05.2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34.84%。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列明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拟从公用经费提取的公务接待费,并逐项与上年比较增减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本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总额为90.47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的4.73%,其中上年结转三公经费23.64万元,占三公预算总额26.13%,占本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4%;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66.83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73.87%,占本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49%。

项    目

上年结转

2020年初预算数

合计

本年度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合计

23.64

66.83

90.47

3.49

4.73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0.00

0.00

0.00

0

二 、公务接待费

13

41.00

54.00

2.14

2.82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10.64

25.83

36.47

1.35

1.91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10.64

25.83

36.47

1.35

1.91

2.公务车购置


0.00


0.00

0

因机构改革,原州文化体育局、原州旅发委、原州体育局合并,新成立了州文体广电旅游局,2020年预算为新单位新成立后第一年做预算相关工作,因此无对比。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中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特别是属于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的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应予以说明。

1、黔东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专项经费60万。该笔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报销因单位业务工作产生的职工差旅费、驻村人员生活补贴、办公费等费用,确保全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执法、非遗建设、文物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为单位正常运转提供经费保障。

2、州老年办专项业务活动经费。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540号)精神,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全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世界贷款还本付息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原州旅发委世行贷款还本付息。

4、旅游营销宣传经费(含宣传广告、境内外客源市场营销经费)。专项用于2020年度全州旅游宣传营销工作。通过旅游市场宣传营销,进一步提高全州“中国聚宝盆,大美黔东南”旅游品牌知名度,拓展国内外市场,形成全州旅游市场持续火爆,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我州旅游,促进旅游从业人员就业,推动全州旅游经济繁荣发展,带动地方经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0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  249.95  万元,其中:

序号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资金来源


总额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合计

254.76

190.24

64.52


1

30201办公费

20.90

16.00

4.90


2

30205水费

4.00

4.00



3

30206电费

6.50

6.50



4

30207邮电费

7.00

7.00



5

30211差旅费

18.00

18.00



6

30216培训费

4.00

4.00



7

30217公务接待费

54.00

41.00

13.00


8

30226劳务费

4.00

4.00



9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8.77

24.76

4.01


10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41.98

31.15

10.83


11

30215会议费

21.14


21.14


12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47

25.83

10.64


13

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3.19

3.19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初,国有资产合计  4673.40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3363.87   万元,固定资产  1309.53   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41.98   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是对单位办公电脑设备进行国产化替换。

(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0年,本部门(单位)资金总额  1813.23    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启动《黔东南州“十四五”文体广电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全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业合理布局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资源系统化梳理,做好文旅资源规划保护和开发审查工作。打造世界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丰富全州人民文化艺术生活,推进全州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全面加强全州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大力加强非遗项目常规性保护和抢救性保护,实施跨区域集中连片项目保护行动。

2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4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176.50  万元。

项目1:一级项目名称为黔东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专项经费60万元,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全州组织3次文化执法培训提供组织经费保障,为8名单位驻村工作人员的交通补贴提供经费保障,为开展单位工作出差、办公提供经费保障,绩效年度目标为该笔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报销因单位业务工作产生的职工差旅费、驻村人员生活补贴、办公费等费用,确保全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执法、非遗建设、文物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为单位正常运转提供经费保障,项目概况为该笔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报销因单位业务工作产生的职工差旅费、驻村人员生活补贴、办公费等费用,确保全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执法、非遗建设、文物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为单位正常运转提供经费保障。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因单位业务工作产生的职工差旅费、驻村人员生活补贴、办公费等费用,确保全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执法、非遗建设、文物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为单位正常运转提供经费保障。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群众满意度达到大于等于95%

项目2:州老年办专项业务活动经费16.5万元,绩效年度目标为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540号)精神,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全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争取在参加国家、省级体育赛事中取得好的成绩;项目概况为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全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项目长期绩效指标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全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群众满意度达到大于等于95%

项目3:世界贷款还本付息专项经费50万元,绩效年度目标为顺利实现还本付息,确保政府部门信誉,以免因逾期产生罚息,损害政府信用和形象;项目概况为原州旅发委与州财政局签订了世界银行贷款的再转贷协议,目的是为了促进全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提升提供经费保障;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促进全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提升提供经费保障;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群众满意度达到大于等于95%

项目4:旅游营销宣传经费(含宣传广告、境内外客源市场营销经费)50万元,绩效年度目标为通过旅游市场宣传营销,进一步提高全州“中国聚宝盆,大美黔东南”旅游品牌知名度,拓展国内外市场,形成全州旅游市场持续火爆,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我州旅游,促进旅游从业人员就业,推动全州旅游经济繁荣发展,带动地方经济;项目概况为实现举办或者参与线上线下各种旅游宣传营销活动至少25次以上;项目长期绩效指标形成全州旅游市场持续火爆,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我州旅游,促进旅游从业人员就业,推动全州旅游经济繁荣发展,带动地方经济;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群众满意度达到大于等于95%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州文体广电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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