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黔东南州侨联是由全州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承担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六大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州侨联为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公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3、部门人员构成:州侨联编制人数5人,2019年初在职实有人数4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9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收入91.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5.00万元),上年结转15.87万元,预算支出111.99万元。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年初财政预算收入11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收入108.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5.00万),年初结转20.27万元(结转资金主要是未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9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收入91.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5.00万元),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96.12万元与2018年113.81万元相比减少17.6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只有4人,比2018年减少1人,工资津贴、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收入相对减少);2018年决算支出14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6万元、项目支出4.86万元),2019年财政预算支出111.99万元,与2018年决算支出141.16万元相比减少29.17万元(注:2019年目标考核奖励未纳入预算)。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9万元、离退休费17.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00万元。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1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3万元、项目支出8.16万元。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8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为零;单位不保留公务车辆,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为零),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1.18万元,2019年预算安排支出比2018年度预算安排减少0.2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8.16万元(含上年结转3.16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支出8.16万元,用于慰问走访归侨侨眷、招商引资、捐资助学工作开展专项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19年我单位运行经费(公务经费)预算安排2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万元、水电费0.8万元、邮电费1.09万元、差旅费1.00万元、会议费7.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劳务费0.60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初,国有资产合计37.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7.77万元。资产总额37.77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4.85万元,家具用具2.38万元,通用设备专用设备30.54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8 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是财务票据打印机1台和新调入人员办公电脑1台、激光打印机1台、办公桌椅、书柜等一套。2019年单位资产购置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 万元。其中项目1:一级项目名称为州侨联专项业务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走访慰问归侨侨眷,接待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来访、捐资助学,进行招商引资和捐资助学活动;绩效年度目标为走访慰问归侨侨眷支出1.5万元,接待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来访、捐资助学支出2.0万元,进行招商引资和捐资助学活动支出1.5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港澳台事务方面的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港澳台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州侨联2019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