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有关群众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
2、负责整合工作力量,集中州级职能部门直接调处化解群众信访事项。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州信访工作。
4、承办上级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研究提出领导定期与群众交流计划;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及网上信访投诉和求决事项。
5、负责群众信访事项转办、交办、自办、督办工作,对办理情况进行审理和督查督办,回访群众,反馈办理情况。
6、负责为信访群众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7、负责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掌握信访动态,报告工作情况,为州委、州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8、负责对各有关单位派驻到群众工作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黔东南州信访局由局机关本级及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州委书记州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组成,财务由州信访局统一核算。
3、部门人员构成:根据单位主要职责,州信访局内设9个正科级机构及下属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州信访局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21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1人、事业人员19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社会化聘用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社会聘用后勤服务人员6人,州直部门派驻州群众工作中心接访窗口16人,各县市抽调到州群众工作中心挂职学习人员6人,共计63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预算总收入56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5.28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95.31%;上年结转收入26.29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4.6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基本收入46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63%;专项经费收入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4%。
2019年预算支出56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29万元,占89.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1万元,占6.87%;住房保障支出28.47万元,占5.06%。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预算总收入561.57万元,比去年减少11.33万元,减少原因:去年上年结转较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5.28万元,比去年增加6.13万元,增加原因:工资调整。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5.28万元,按功能分类:信访事务预算收入469.09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6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61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1%;住房公积金预算收入28.47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1%。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收入313.99万元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65%;商品服务支出收入144.08万元,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6.21万元,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预算支出56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57万元,项目支出74.80万元。
(2)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3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1.17%,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49.07%,与上年度减少8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控制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标准,公务接待禁用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50.92%,与上年度减少7.7万元,减少原因:公务车去年重新配置,降低费用,公务车制度改革之后,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无法细分到部门,因此公务车购置为零;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此因公出国(境)预算为零。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项目预算支出74.8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全州两会及各级党代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支出;中央、省、州重大活动期间及特殊敏感时期接访劝返及源头稳控工作支出;省、州领导包案化解督查工作支出、黔东南州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支出等。(具体项目支出如下表)
支出项目 |
预算情况 |
金 额 |
1、省两会期间驻省工作及源头稳控工作经费 |
本年收入 |
70,000 |
2、全国两会期间源头稳控工作经费 |
本年收入 |
50000 |
3、开展接访、办访、劝返工作经费 |
本年收入 |
60000 |
4、省、州领导包案督查工作经费 |
本年收入 |
30000 |
5、信访案件复查、复核调查取证工作经费 |
本年收入 |
30,000 |
6、到省进京劝返工作经费及“三跨三分离”工作经费 |
本年收入 |
50,000 |
7、每月州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接访日工作经费 |
本年收入 |
20,000 |
8、信访联席会议经费 |
本年收入 |
20,000 |
9、书记、州长直通交流平台运行维护费 |
本年收入 |
40,000 |
10、黔东南州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 |
本年收入 |
280000 |
11、黔东南州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 |
上年结转 |
22408 |
12、信访维稳专项经费 |
上年结转 |
66000 |
13、开展劝返、接访、办访接回群众工作专项业务经费 |
上年结转 |
9594.59 |
合计 |
74.80 |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19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144.08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编码 |
支出项目 |
金额(万元) |
备注 |
30201 |
办公费 |
22.09 |
|
30202 |
印刷费 |
4 |
|
30204 |
手续费 |
0.6 |
|
30205 |
水费 |
1.2 |
|
30206 |
电费 |
6.5 |
|
30207 |
邮电费 |
7.5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 |
|
30211 |
差旅费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2 |
|
30213 |
维修(护)费 |
5 |
|
30214 |
租赁费 |
5 |
|
30215 |
会议费 |
3 |
|
30216 |
培训费 |
6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8 |
|
30226 |
劳务费 |
17 |
|
30228 |
工会经费 |
||
30229 |
福利费 |
13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3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6.02 |
|
30299 |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6.87 |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国有资产合计143.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43.79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采购。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5 万元。其中项目1:一级项目名称为黔东南州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28万元,项目2:一级项目名称为开展接访办访、劝返接回等群众工作专项业务费30万元,项目3:一级项目名称为全省两会期间驻省信访维稳费7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黔东南州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