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和州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方法及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
2.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开展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盈利性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3.对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等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管理全州社会经济调查,审批州直部门、县(市)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州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5.统一管理、公布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监督管理县(市)统计局由国家、省、州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协助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州统计队伍建设、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协助国家统计局驻黔东南调查队管理有关调查工作。
7.组织指导全州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协调全州经济社会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8.建立健全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体系和统计数据网络。
9.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0.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黔东南州统计局为1 个正处级独立核算政府机构,下设两个副县级事业单位,即:民意调查中心和统计抽样调查中心;一个正科级参公单位,即:黔东南州普查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69人,在职实有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3人,在职实有人数23人(含工勤人员4人);事业编制人数34人,在职实有人数21人;参公事业编制人数8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本年收支总预算额为864.95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70.65万元。本年行政运行623.6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7.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1.3%;专项统计业务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专项普查活动31.5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3%,住房公积金46.8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4%。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收支总预算额为864.95万元,比2017年收支总预算853.03万元增加了11.92万元,主要是公积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所增加。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预算额为864.95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70.65万元。本年行政运行收入623.61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的7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97.6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的11.3%;专项统计业务收入2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的0.3%,专项普查活动收入31.52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的3.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4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的7.3%,住房公积金46.82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的5.4%,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9年预算总支出85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83万元,项目支出131.12万元。
(2) “三公经费”情况: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98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等,主要是今年新增有周期性的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各顶督查工作及统计业务检查需要车辆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化,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我州州本级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零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无法细分到部门,所以我单位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收入和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一次性专项经费97.6元,其中上年结转47.6万元,主要项目支出:(1)、小康统计监测;(2)、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3)、统计资料开发;(4)、统计培训;(5)、统计法制建设;(6)、统计方法制度改革;(7)、民意调查;(8)、信息化建设;(9)、抽样调查;(10)、县市经济发展满意度调查;(11)、州直单位及岗位铸勤满意度调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各个项目的培训费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运行、其他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9年我单位运行经费172.69万元,其中:办公经15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5.6万元,差旅费5万元,福利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78万元,会议费8万元,劳务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初,国有资产合计312.44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05万元,固定资产223.39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电脑、办公桌椅等。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0万元。其中项目1:一级项目名称为统计专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无,绩效年度目标为完成统计执法检查、有关民意调查、统计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及其他各项统计业务工作,项目概况为根据上级和政府部门对统计业务工作安排情况进行各项统计业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逐步完善统计的各项工作,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50万元;项目2:一级项目名称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绩效中长期目标为无,绩效年度目标为完成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验收,信息入库等工作,项目概况为根据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安排情况进行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按要求完成各阶段普查工作任务,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3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3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统计局包括人员工资和机关运行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统计业务方面的专项支出,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统计民意调查、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检查等。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国家开展的周期性全国普查工作开支,本年是用于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支出。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