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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Z000001/2018-00015 信息分类 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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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东南州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18-02-14 22:35

目录

第一部分 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州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州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黔东南州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规划和财税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

(二)承担全州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负责州级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州级财政预算草案并承担组织执行的具体工作。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行使州级国库库款支配权;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按照管理权限拟订需由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六)审核和编制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七)办理和监督州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州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审核和编制全州和州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九)负责归口统一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州的贷(赠)款进行管理。执行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十)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受省财政厅委托指导监督州内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十二)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三)负责全州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财政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财政局机关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为州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支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州财政局总编制人数104人(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50人、工勤编制5人)。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5人,退休人员35人。


第二部分 州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州财政局2018年初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5.15万元,上年结转1,084.48万元(主要是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当年收入总计2509.63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0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1.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48万元、农林水支出83.1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8.72万元、其他支出4.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州财政局2018年收入总额2509.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84.48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53.07万元,降低5.75%,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2018年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09.6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53.07万元,降低5.75%,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州财政局2018年收入总额250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1.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9.60万元,2018年初预算收入1241.93万元),占2018年部门收入的84.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26万元,2018年初预算收入105.45万元),占2018年部门收入的4.21%;农林水支出83.19万元,均为上年结转收入,占2018年部门收入的3.3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8.72万元,均为上年结转收入,占2018年部门收入的4.73%;住房保障支出86.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71万元,2018年初预算收入77.77万元),占2018年部门收入的3.45%;其他支出4.00万元,均为上年结转收入,占2018年部门收入的0.16%。

  四、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州财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250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67万元,占总支出的54.78%;项目支出1134.96万元,占总支出的45.22%。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是行政运行支出1182.48万元,占总支出的47.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71万元,占总支出的4.21%;住房公积金支出77.77万元,占总支出的3.10%;购房补贴支出8.71万元,占总支出的0.35%。项目支出是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93.03万元,占总支出的27.61%;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0.36万元,占总支出的1.6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66万元,占总支出的7.80%;其他扶贫支出3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51%;机构运行支出14.80万元,占总支出的0.59%;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支出5.0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其他农林水支出25.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1%;国土整治支出99.42万元,占总支出的3.96%;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9.30万元,占总支出的0.77%;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00万元,占总支出的0.16%。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州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2467.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5.1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57.75%;上年结转1042.56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42.2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9.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8%;住房保障支出86.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51%;农林水支出83.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3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8.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81%;其他支出4.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6%。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不包括上年结转,州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42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7.02%;项目支出18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2.98%。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1056.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4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7.77万元。项目支出均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州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4.9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315.17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州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70万元,比2017年减少9.90万元,下降25.00%,继续执行零增长预算。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41%,主要用于中央、省(市)、地(州)、县、乡(镇)、村等单位来黔东南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及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9.80万元,下降49.4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7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0.10万元,下降0.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车费用支出。

我州州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实行零预算、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额度,目前这两项经费年初不安排预算,年度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反映支出数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州财政局无执收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故不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三部分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州财政局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85.00万元,是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5.00万元(主要是用于州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印刷款、财政信息化系统维护费、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经费及黔东南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州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州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5.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已压缩6%统筹用于教育精准扶贫。

二、州财政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黔东南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州财政局2018年使用公务用车4辆。

三、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情况

州财政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20.15万元,主要是采购财政信息化系统及相关设备购置及向社会购买服务等。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州财政局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8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基金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六部分 州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州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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