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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Z000001/2018-00032 信息分类 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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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18-02-14 17:17

目录

一、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根据州编委《关于州博物馆机构升格的通知》(州编发【200863号)和州编办《关于州文化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的批复》(州编办发【2011404号)精神,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为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收集、鉴定、登编、保管文物文献资料,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复制与修复民族文物,开展相关文物研究等。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下设办公室、民族文化研究中心、征集保管部、陈列部、宣教部五个副科级科室。


1 办公室


负责落实完成馆内各项行政事务及外联工作;负责完成文件的收发打印及归档;负责物资管理;负责年报、统计工作;负责馆卫生、绿化等后勤事务;负责人事、职称、年检、年终考核工作;负责全馆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搞好财务核算,做好记账、对账、结账工作。


2 民族文化研究中心


负责对民族文化遗产实物和无形资料等进行搜集、发掘、整理,并开展研究、保护、传习和开发等工作。


3 征集保管部


完成文物的征集与调研工作;完成文物的保管养护定级管理工作,对馆藏文物进行出入库管理;对馆藏文物进行研究、对文物征集、保管、养护、定级等工作进行研究。


4 陈列部


负责制定展览规划和实施;负责陈列展览的内容设计和形式设计;对展览工作进行研究。


5 宣教部


负责制定外宣工作计划和实施;做好日常接待、讲解等;做好对外宣传、联谊、交流的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州民族博物馆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表


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形式

1

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

事业单位

财政全额拨款


2、部门编制及人员构成:州博物馆编制数20人。2017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9人,(其中:副县级1人、副高2人、正科级及以下人员16人),退休人员15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馆2018年财政安排的财政预算为258.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00.0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1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32.70万元、资本性支出为10.20万元。上年基本结余支出为52.41万元。2018年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10.20万元,上年项目结余支出为 476.66万元。我单位无其他收入,全部支出都按公共财政预算数安排执行。


  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为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 0.77%。上年公务接待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因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州十二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与上年预算相同,因公车改革后单位没有车辆,年初未分配。因公出国费,公务车购置费由财政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黔东南州博物馆履行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的职责。开展文物、文献资料的征集、鉴定、登编、保管;民族文化展览;民族文物复制与修复;文物及相关研究等工作。1、专项业务经费地方财政安排10.2万元(免费开放配套资金),用于免费开放业务相关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业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积极做好对其他应收款的清理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


3、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4、预算绩效说明

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97号,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运行经费增量部分由中央财政分别按照东部20%、中部60%,西部80%的比例进行补助。地方财政部门要承担相应责任,保障当地博物馆、纪念馆免费或优惠开放的资金投入。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0.2万元。其中完成免费开放活动费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文物征集6.2万元

5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博物馆(项):指反映博物馆支出等。

(十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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