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州委和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负责调查研究、检查落实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向州委和省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2.联系各民主党派、州工商联、新的社会阶层、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选拔工作;负责我州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州委做好委托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市)委统战部长和政协委员的考察推荐。
4.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下级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领导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台、侨务,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包含州委统战部、民建州委、民进州委、民盟州工委、农工党州工委五个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编制24名(其中:行政12名、事业10名、工勤2名),在职实有19人(其中:行政12名、事业5名、工勤2名),离休2人,退休3人;民建州委编制3名,在职实有人数3人,退休3人;民进州委编制4名(其中:行政4名、社聘工勤1名),在职实有人数5人,退休1人;民盟州工委编制2名(其中:行政2名),在职实有人数2人;农工党州工委编制2名(其中:行政2名),在职实有人数1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09.06万元。工资福利收入346.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6万元;商品服务收入160.37;专项经费收入97.3万元。上年结余指标37.65万元,全部为原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46.71万元。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收入346.58万元,比2017年199.02元增加147.56万元,同比增长74.14%,因2018年财政上指标口径与去年不一致,改革性补贴由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调整至工资福利收入,导致指标增幅过大;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6万元,比2017年105.51万元减少63.05万元,同比减少59.76%,因2018年财政上指标口径与去年不一致,改革性补贴由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调整至工资福利收入,导致指标降低过大;商品服务收入160.37万元,比2017年142.73万元增加17.64万元,同比增加12.35%,因2018年增加2人公用经费及2名行政编制人员交通补贴;专项经费收入97.3万元,比2016年77.3万元增加20万元,同比增加25.87%,因新增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经费。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09.06万元。工资福利收入346.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6万元;商品服务收入160.37;专项经费收入97.3万元。上年结余指标37.65万元,全部为原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基本支出549.41万元,占总支出84.95%;项目支出97.3万元,占总支出15.05%;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34.0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46.71万元的比重为5.2%,比2017年26.84增加7.2万元,同比增加26.82%,主要原因是新增农工党台湾出差一次,新增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3.2万元,比2017年1.6万元增加1.6万元,同比增加100%;公务接待费26.8万元,比2017年20.92万元增加5.88万元,同比增加2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万元,比2017年4.32万元降低0.28万元,同比减少6.48%;公务车购置为0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合计97.3万元。其中:
1.专项经费(一次性专项经费)7.3万元(本部慰问党外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经费)。
2.专项业务经费70万元。其中:本部专项业务经费30万元(统战政治特需经费24万元,黔东南州光彩事业促进会活动经费2万元,统战宣传信息2万元,民主监督及脱贫攻坚2万元,);黔东南州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经费20万元;民建州委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参政议政、调研5万元,义诊、支教、帮扶等社会服务5万元);民进州委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参政议政、调研5万元,义诊、支教、帮扶等社会服务5万元);民盟州工委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专项业务培训及调研费、参政议政、调研万元,义诊、支教、帮扶等社会服务);农工党州工委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专项业务培训及调研费、参政议政、调研万元,义诊、支教、帮扶等社会服务)。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8年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预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民建新进1名行政编制同志,民盟新进1名行政编制同志。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政府采购预计支出总额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万元,均为州委统战部及四个民主党派办公设备采购。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7.3万元。
1.部门专项业务费(统战部)30万元,绩效中长期目标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联系民主党派、牵头无党派人士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2.一次性专项业务费(统战部)7.3万元,走访慰问统一战线工作对象。
3.部门专项业务费(民建州委)10万元,长期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调研、社会服务等职能,为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长期提交高效、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及参政议政建议。
4.部门专项业务费(民进州委)10万元,长期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调研、社会服务等职能,为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长期提交高效、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及参政议政建议。
5.部门专项业务费(民盟州工委)10万元,长期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调研、社会服务等职能,为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长期提交高效、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及参政议政建议。
6.部门专项业务费(农工党州工委)10万元,长期支持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开展社会服务,开展会员培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好参政党工作职责。
7.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经费20万元,凝聚党外知识分子力量发挥党外知识分子资源优势,投身社会建设。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
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州委统战部).xls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