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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Z000001/2018-00149 信息分类 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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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监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东南州监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18-02-14 17:05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纪委与黔东南州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检查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州监察局属于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接受黔东南州政府的领导。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委局下设事业单位州预防腐败协调指导中心(辖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州干部廉政教育基地)。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预算管理级次属州级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州委巡察办在我单位代管,费用支出以项目专项支出形式单列。

3、部门人员构成: 2018年行政编制5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名,事业编制12名,合计70名。截止2018年1月31日我局在职行政事业及工勤人员64人(其中:行政52人,事业8人,工勤4人),离休2人、退休22人、聘用财政全额拨款驾驶员2人,单位公用经费解决劳务派遣驾驶员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8年收支总预算额为1917.75万元、本年收入为1658.19万元,占总收入86.47%,上年结转259.56万元,占总收入13.53%。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3.52万元,占总收入9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3万元,占总收入4.63%;住房保障支出65.4万元,占总收入3.41%。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按收入情况比:2018年预算收入1917.75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1823.74万元增加94.01万元,主要是2014年10月至2016年从工资中代扣的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未拨付。项目(2017年595万元,2018年710.95万元)预算增加115.95万元。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3.52万元(占总收入91.96%)比去年1519.84万元(占总收入83.34%),增加243.68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3万元,占总收入4.63%;住房保障支出65.4万元,占总收入3.41%,比2017年预算218.07万元减少152.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按住房保障支出的社会性改革补贴2018年计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7.75万元,占比2018年收入的100%。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1206.8万元,占比62.93%,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710.95万元占比37.07%,支出预算合计1917.75万元。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拟从公用经费提取10万元),占比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比2017年48万元预算减少18万元,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公务接待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占比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2%,比2017年减少3万元,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厉行节约。我州州本级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零预算;对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细分到我部门。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550万元。其中:1、六个纪工委运转经费保障35万元;2、预防腐败中心下辖两个“基地”运转及维修55万元;3、铸勤行动专项经费10万元;4、纪检监察专项培训费50万元;5、纪律审查专项经费200万元;6、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启动经费50万元;7、巡察办专项经费100万元;8、一次性专项经费(留置场地改造、信息化建设、集中办公场地改造)50万元。2017年项目结转160.95万元,主要用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后集中办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合计710.9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3.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4.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88..8万元,资本性支出预算10万元,合计1206.8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廉政教育基地7056.5平方米,固定资产价值1773.2万元;车辆8辆,固定资产价值220.52万元;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价值328.71万元。

(三)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局拟用公用经费10万元采购办公设备,全部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竞价采购。留置点、谈话室等建设按财政国资科要求办。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8 个,涉及2018年财政预算550万元,2017年项目结转160.95万元,合计710.95万元。其中:

1、一级项目名称为六个纪工委运转经费保障;绩效中长期目标为通过对驻在部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推动所在部门党委党组,按照上级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步提高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能的能力和水平;绩效年度目标为完成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工作任务,办理完成本年度信访、举报线索和案件;项目概况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健全所辖部门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机关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组织,并具体落实各项主要职责;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35万元,2017年项目结转85.95万元,合计120.95万元。

2、一级项目名称为预防腐败中心下辖两个“基地”运转及维修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对查办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全面保障;绩效年度目标为完成2018年基地运转保障;项目概况是为查办案件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基地的维护管理等;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55万元。

3、一级项目名称为铸勤行动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通过“铸勤云平台”对涉及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任务进行动态监管,开展督查、巡查,开展考评,进行结果运用;绩效年度目标为通过开展“铸勤行动”,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实现干部敢干、肯干、会干;项目概况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等关于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重大部署,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州开展“铸勤行动;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10万元。

4、一级项目名称为纪检监察专项培训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培训党的十九大和监察体制改革方面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绩效年度目标为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监察法等,高质量完成2018年培训任务,项目概况为培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监察体制改革内容,不断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2018年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50万元。

5一级项目名称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深入改进作风,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党群干部及社会各方面关系和谐,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绩效年度目标为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营造廉洁勤政氛围显著提高;项目概况为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推进需要,年度内统筹安排好审查调查、同录等运行管理,审查调查工作组差旅交通,鉴定费用等项目经费,确保审查调查工作正常开展;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200万元。

6、一级项目名称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启动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是在全州范围内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建立党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绩效年度目标为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项目概况为完成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和人员的调整到位,建立健全纪法衔接相关制度,实现集中办公;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50万元,2017年项目结转75万元,合计125万元。

7一级项目名称为州委巡察办、巡察组专项巡察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是对州直87个单位(部门)开展政治巡察;绩效年度目标为6个常规巡察组完成至少4轮常规巡察,至少完成对24个州直单位(部门)的巡察工作,配合省委巡视办完成相关极贫乡镇、考核挂末县的专项巡察工作;项目概况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办发[2017]43号和黔党办发[2017]27号有关规定:落实州级党委巡察工作,推动实现巡察全覆盖目标的主体责任要求;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100万元。

8一级项目名称为一次性专项经费(留置场地改造、信息化建设、集中办公场地改造);绩效中长期目标在全州范围内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建立党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绩效年度目标为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后,留置场所与集中办公信息化改造;项目概况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5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2011101:指纪检监察行政运行。

15、2011102:指纪检监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6、2011104:指纪检监察大案要案查处。

17、2011199:指其他纪检监察事务。

18、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9、2210201:指住房公积金。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州监察局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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