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根据中央、省、州有关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黔东南州委领导的,由各民族文学艺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主要工作任务是:
(1) 负责对各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成果展示、惠民服务、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文艺评奖、书刊出版、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充分发挥对文艺工作者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作用,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2) 负责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发展多民族文学艺术事业;
(3) 负责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倡导德艺双馨,表彰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发现培养扶持文艺人才;
(4) 负责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合法权益;
(5) 负责开展文艺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支持发展文化产业;
(6) 承担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黔东南州文联下设8个协会1个学会(作家协会、美术家协会、音乐家协、电视戏剧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舞蹈家协会、、诗词楹联学会); 2个工作部门(办公室、组联部);1家企业单位(杉乡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州文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表
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形式 |
1 |
黔东南州文联 |
参公单位 |
财政全额拨款 |
2、部门编制及人员构成:州文联编制数10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2017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包括原杉乡文学事业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我单位2018年财政安排的财政预算为245.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26.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0.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39.46万元、资本性支出为1.5万元。上年基本结余支出为31.5万元。2018年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38万元,上年项目结余支出为10.7万元。我单位无其他收入,全部支出都按公共财政预算数安排执行。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财政安排年初预算为278.76万元与同期比今年减少了13.54%,其中: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为82.34万元与同期比今年增加了53.09%,由于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6.03万元、与同期比今年增加了12.44%,由于人员调入经费预算增加;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63.87万元与同其比今年减少了61.86%,由于退休人员养老金纳入社保不由本单位发放;2017年资本性支出为3.89万元与同期比今年减少了159.34%,厉行节约减少开支;2017年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38万元与同其比今年持平。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我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45.52,其中:行政运行收入预算为180.72万元,占总收入的73.6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预算为38万元,占总收入的15.4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收入为15.51万元,占总收入的6.32%;住房公积金预算收入为11.29万元,占总收入的4.6%。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为239.0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预算支出205.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万元;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为11.29万元;购房补贴7万元。项目预算支出为48.7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为48.7万元。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为0.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24%。上年公务接待预算为1.5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了66.67%。因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州十二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费实行零预算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与上年预算相同,因公车改革后单位没有车辆,年初未分配。因公出国费,公务车购置费由财政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黔东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调研工作等。2018年安排的主要项目有《杉乡文学》印刷、稿费、编务费25万元,各协会日常工作经费、采风、文艺下基层和培训等费用为10万元.《黔东南诗词》印刷费和工作经费为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18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42.01万元,具体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印刷费等;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初,国有资产合计78.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15万元,固定资产22.57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是:无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8万元。其中一级项目名称为《杉乡文学》工作经费、《诗词楹联》工作经费、九个协(学)会工作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暂无,绩效年度目标为全年完成《杉乡文学》和《诗词楹联》的出版工作、九个协(学)会的各项工作,项目概况为州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8万元,用于完成书刊的出版工作及九个协(学)会各项活动、会议、培训、采风、办公等的工作开展,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产出指标、成本指标,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杉乡文学》、《诗词楹联》书刊出版工作经费、九个协(学)会的工作开展经费。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任务和事业以展目标所产生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单位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单位购房补贴。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州文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