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本级2016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55号)文件要求,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局及所属单位2016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提供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完善职业资格机制,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扶持与指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就业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引进人才在本州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就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保持社会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全州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实施细则;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5、审核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州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招聘及考核工作;参与人才综合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工作,配合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做好吸引国(境)外专家、省外留学人员来州(回州)服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做好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以及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综合管理;执行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对公务员进行监督;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培训以及州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岗位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规定,承担奖励表彰日常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规定;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9、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机关企事业单 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监督执行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11、配合做好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12、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3、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行政单位1个,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独立核算(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州人事考试中心、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资金预算含在局机关核算内);2个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即州就业局、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三)部门人员构成
局机关及下属4个事业单位(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州人事考试中心、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实有在职人员70人,其中:行政及工勤人员39人(工勤3人)、事业28人(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社会化聘用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年初财政批复我局预算收入1849.62万元,其中:原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21.87万元,占预算收入的55.25%;原预算外管理转公共财政管理非税收入827.75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4.75%。
2016年年初财政批复我局预算支出184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6.43万元,占预算支出的87.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46%;住房保障支出206.1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1.15%。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批复我局预算收入1849.62万元,其中:基本经费及项目经费1021.87万元,占总预算的55.25%,包括:基本经费964.8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基本办公经费,占总预算的52.17%,专项经费57万元,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和一次性专项经费,占总预算的3.08%;非税收入827.75万元,主要是各类非税收入的成本性支出,占总预算的44.75%。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6年我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4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8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52.17%;项目支出884.7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47.83%。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32%,2016年单位从严控制接待经费开支,相对上年度有所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81%,与上年度相比较有所降低;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27%,比上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3万元,预算增加原因是根据2015年实际支出测算。
三、部门预算表
州人社局2016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