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本级2016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5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参与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
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指导依法规范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依授权承担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及公开工作。
3、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辖 区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依法对涉车行业产品质量(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对全州机动车销售、汽车配件、汽车美容、汽车租赁、二手车市场、二手车评估、车辆中介服务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指导。
4、贯彻落实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规划,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和微型企业人员培训工作;为微型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指导服务工作。
5、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承担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规定职责,依法查处全州市场
经济违法违章重大案件;承担查处辖区内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7、按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8、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
为。
10、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
11、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引导市场主体争创驰名商标,推荐全省著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指导企业做好品牌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品牌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做好品牌建设,保护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和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
12、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参与研究起草全州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和市场主体诚信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3、对全州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14、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构成:
黔东南州工商局设1个副县级直属行政机构,内设15个科(室),1个正科级直属分局,1个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15个内设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注册指导监督管理科、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诚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科、机动车监督管理科、老干科、监察室。
1个副县级直属行政机构:黔东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
1个正科级直属分局:凯里经济开发工商分局。
1个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黔东南州消费者协会;
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黔东南州工商局信息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81名(含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16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19名(其中8名为参公管理(含凯里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2名),事业编制11名(含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3名))。
核定领导职数为:州局机关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记1名,纪检组长1名,经检支队长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5名(含事业单位4名);
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领导职数:科级4名。
实有在职人员情况:实有行政编制人员73人(含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12人),实有机关工勤编制人员3人,实有事业编制人员9人(其中 4人为参公管理),实有离退休人员39人(含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1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州财财预[2016]35号文件《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正常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财政批复州工商局2016年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13,658,090元,全部是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预算收入13,658,090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性支出的收入4,811,495元 ,占预算收入35.23﹪;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的收入2,081,436元,占预算收入15.24﹪;公用支出经费4,217,740元,占预算收入30.88﹪(公用经费中财政扣除压缩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支出的110,400元),住房保障支出2,547,419元,占预算收入18.65﹪。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州工商局支出预算13,658,09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11,495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1,436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公用支出4,217,74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职工福利费、车辆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547,419元,主要是购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州工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收入的2.73%。
2016年州工商局实行车改后,保留应急公务用车3台(含凯里经济开发区分局1台),执法执勤用车7台(含凯里经济开发区分局2台),本年度应急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72,960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收入的1.27%。
2016年州工商局没有出国(境),及车辆采购经费预算。
三、专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州工商局专项经费预算2,294,700元。其中:工商登记改革及企业监管经费200,000元,市场合同监管经费100,000元,商标广告监管经费100,000元,流通领域商品检验、检测专项经费660,000元,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134,700元,办公楼改造及档案设备经费500,000元,党建帮扶经费400,000元,执法办案经费200,000元。
四、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