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的相关职责;指导全州民族工作,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国家、省、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相关事宜,组织协调民族乡重大庆典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工作;指导和参与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民宗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行政机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宗教事务局。
(2)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黔东南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黔东南州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目前两个事业单位无单独账户,部门预决算算和机关合并执行)。
3、部门人员构成
(1)行政单位:
单位 |
行政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工勤编制 |
实有人数 |
离退休 人数 |
州民委 (宗教局) |
10 |
13 |
4 |
2 |
15 |
(2)事业单位:
单位 |
事业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其中:管理员编制 |
黔东南州宗教 |
15 |
11 |
15 |
黔东南州民族古 |
3 |
3 |
3 |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州民委(宗教局)收支总预算额398.57万元,本年收入398.57万元在收入预算中的占比为100%。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州民委(宗教局)原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98.57万元,其中基本人员支出309.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14万元(含基本公务开支和其他公务开支81.31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4年州民委(宗教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98.57万元(基本支出390.57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基本支出:201一般公共服务20123民族事务299.94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90.63万元。项目支出:201一般公共服务20123民族事务8万元,作为2014年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扶持仫佬族发展工作推进会、全州民贸民品企业工作推进会、全州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推进会、民族宗教工作年度总结会等会议支出。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30万元。其明细如下:
一是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我委(局)本级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零预算。
二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约为1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398.57万元的3.75%;2013年末共有公务用车5辆,平均每辆运行费 3万元。预算用于车辆保险费,出差和调研等产生的过路费、燃油费、维护修理费等。
三是公务接待费预算约为1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398.57万元的3.75 %。
附表:
1、黔东南州民委2014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黔东南州民委2014年度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
3、黔东南州民委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附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