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电[2014]55号)文件要求,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局及所属单位2014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负责引进人才在本州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州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实施细则;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规定;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州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招聘及考核工作;综合管理人事计划;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省外留学人员来州(回州)工作或定居实施办法。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十)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政策以及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进行监督;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州级机关公务员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公务员奖惩政策;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监督执行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十四)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十五)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六)承办州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行政单位1个,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独立核算(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州人事考试中心、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资金预算含在局机关核算内);2个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即州就业局、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3、部门人员构成
局机关及下属5个事业单位(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州人事考试中心、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有在职人员78人,其中:行政46人(含工勤人员7人)、事业32人(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年初财政批复我局预算收入1489.10万元,其中:原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89.1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66.42%;原预算外管理转公共财政管理非税收入50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33.58%。
2014年年初财政批复我局预算支出148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0.5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84.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63%;住房保障支出204.2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3.72%。
2、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批复我局预算收支1489.10万元,其中:州基本经费及项目经费989.1万元,占总预算的66.42%,包括:基本经费959.1万元,主要是人头经费及基本办公经费,占总预算的64.41%;项目经费30万元,主要是专项工作经费,占总预算的2.01%;非税收入500万元,主要是各类非税收入的成本性支出,占总预算的33.58%。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4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 %。
三、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附件地址:
附件2、3、4: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