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根据贵州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县两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编办字〔2010〕127号)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县两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工商党〔2010〕129号)规定,黔东南州工商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人员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能:
1、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参与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
2、负责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州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辖区内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辖区内违法直销和传销安全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6、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依法对辖区内的合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指导辖区内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州著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0、承担辖区内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规划,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微型企业创业人员培训工作,为微型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指导服务工作。
11、承担参与研究起草全州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督促各市场主体加强诚信建设。
12、对辖区内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业务指导。
13、承办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构成:
黔东南州工商局设1个副县级经检支队,内设14个科(室),2个事业单位,2个正科级直属分局。
16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注册指导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
1个直属副县级行政机构:黔东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
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黔东南州工商局信息中心、黔东南州消费者协会;
3、2个正科级直属分局:黔东循环工业区工商分局、凯里经济开发工商分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86名(含黔东循环工业区工商分局11名、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14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4名(其中8名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含黔东循环工业区工商分局7名、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7名)。
核定领导职数为:州局机关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纪检组长1名,经检支队长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3名(含事业单位4名);
黔东循环工业区工商分局领导职数:科级3名,股级6名(含事业3名);
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领导职数:科级4名,股级6名(含事业3名);
实有在职人员情况:实有行政编制人员77人(含黔东工业园区工商分局6人、凯里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14人),实有机关工勤编制人员3人,实有事业编制人员9人(其中 4人为参公管理),实有离退休人员3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根据州财财行[2014]12号文件《关于下达州直单位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州工商局2014年财政一般预算经费合计15,192,894元,扣除压缩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育支出、可支配经费15,089,000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总预算收入15,089,000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性支出的收入5,666,807元 ,所占比例为:38﹪;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的收入1,538,128元,所占比例为:10﹪;公用支出经费5,001,925元,所占比例为:33﹪(公用经费中财政扣除压缩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育支出的103,894元),住房保障支出2,882,140元,所占比例为:19﹪。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州工商局支出预算15,089,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66,807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38,128元,主要包括离退休工资、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公用支出5,001,925元,主要包括工会费、职工福利费、会议经费、职工公用经费、车辆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包含压缩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育支出103,894元),住房保障支出2,882,140元,主要是购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4年州工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320,000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收入的2.1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按规定编制数按每辆车每年22,000元的标准执行,州工商局编制车辆26辆,本年度公务用车及运行费预算安排572,000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收入的3.79%;
2014年州工商局没有出国(境),及车辆采购经费预算。
三、专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州工商局专项经费预算2,294,700元。其中:工商执法办案专项经费300,000元,打击非法传销专项经费200,000元,流通领域商品检验、检测专项经费600,000元,商标广告监管经费200,000元,消费者权益护经费294,700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经费400,000元,党建帮扶经费300,000元。
四、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地址:三公经费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