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地方志发展规划,编制全州地方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主持黔东南州志、黔东南年鉴、黔东南地情丛书的编纂和旧志的整理。
3、负责组织、指导全州16个县市地方志、年鉴、地方史料、地情书籍的编纂工作。
4、负责组织全州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开展读志用志活动。
5、负责开展地情调研,网上发布地情信息和地方志文献。
6、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志办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有干部职工15人,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秘书科、方志科、年鉴科。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本级本部门,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单位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75.4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2.31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实施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7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4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8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12万元,占94.37%;项目支出21.59万元,占5.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75.4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2.31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实施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7.02万元,增长下降1.8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8.26万元,占85.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34万元,占4.79%;卫生健康支出(类)14.49万元,占3.77%;住房保障支出(类)22.62万元,占5.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3.71万元,支出决算为38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6.67万元,支出决算为30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1.59万元,支出决算为2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74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6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74万元、津贴补贴60.77万元、奖金90.83万元、伙食补助费、2.88万元、绩效工资1.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6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0万元、住房公积金22.62万元、退休费40.65万元。
(二)公用经费3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1万元、印刷费0.17元、水费0.30万元、电费0.40万元、邮电费4.23万元、差旅费5.25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劳务费1.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其他交通费15.5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0.20万元,减少9.57%。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因业务需要到全州各县指导地方志编纂工作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5万元,支出决算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16万元,增长400%。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到全州各县指导地方志编纂工作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0.0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年检、保险、车油费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44万元,支出决算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34万元,增加340%。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地方志部门和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到我单位开展调研和业务交流次数增加。
国内接待费支出0.44万元,主要是:上级地方志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和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到我单位汇报工作所产生的接待费用。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2022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3.17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一级项目名称为编纂出版《黔东南年鉴》,绩效中长期目标为每年出版一部《黔东南年鉴》,绩效年度目标为完成2022年版《黔东南年鉴》编纂出版,项目概况为每年出版一部《黔东南年鉴》,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每年出版一部《黔东南年鉴》,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完成2022年版《黔东南年鉴》编纂出版;2022年12月,《黔东南年鉴》已公开出版发行。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二:一级项目名称为黔东南方志馆运行,绩效年度目标为保障方志馆正常运行。项目概况为向社会各界提供地方志书和地情资料查阅服务。2022年度为社会各界提供读志用志服务500余人次。自评得分为100分。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doc
附件2: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