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一、单位职责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州生态环境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实行以省生态环境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主要职责是:
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生态环境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贯彻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贯彻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贯彻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涉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放射源防护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承担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颁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贯彻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相关标准的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承建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措施,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3.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14.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5.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责调整。
(1)将州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州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州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州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划入州生态环境局。
(2)将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现有生态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州生态环境局。
(3)将州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州生态环境局管理;将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局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等改革事项另行规定。
(4)将各县(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管理;将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各分局,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5)各县(市)相应整合生态环境职责,组建州生态环境局凯里、丹寨、麻江、黄平、施秉、镇远、岑巩、三穗、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分局,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再保留各县(市)环境保护局。
17.职能转变。
州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大美黔东南。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业务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大气和应对气候变化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共3个,分别是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黔东南州辐射环境监测站。编制数72人,实有人数52人,事业单位编制数53人,实有人数27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包括: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本级、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州辐射环境监测站。下属单位财务均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统一核算,未单独编制决算。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5760.0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139.96万元,降低27.0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下达上级专项鱼洞河青杠林村龙泉河污染防治治理资金,2021年度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93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4.08万元,占96.55%;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01.26万元,占3.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36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17万元,占21.41%;项目支出4214.58万元,占78.59%;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462.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3226.98万元,降低41.9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下达上级专项鱼洞河青杠林村龙泉河污染防治治理资金,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9.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05%。与2021年相比,减少1592.21万元,下降27.3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下达上级专项鱼洞河青杠林村龙泉河污染防治治理资金,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1万元,占1.40%;卫生健康支出40.46万元,占0.95%;节能环保支出4068.33万元,占95.97%;住房保障支出70.93万元,占1.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12.32万元,支出决算为423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3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47万元,支出决算为5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年初预算略有结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7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未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7.51万元,支出决算为4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年初预算略有结余。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64.68万元,支出决算为97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按照州财政统一要求,结合年度中单位实际情况通过预算追加安排保障。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盘活存量资金,该项目未申请年初预算,统筹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盘活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盘活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年初预算为189万元,支出决算为37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盘活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63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2.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盘活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凯里鱼洞河流域环境治理补助资金1000万元。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据实开支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3.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及本年下达的上级专项经费支出共计623.75万元。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盘活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3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据实开支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0.93万元,支出决算7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8.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9.62万元、津贴补贴118.51万元、奖金314.28万元、绩效工资38.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5万元、住房公积金96.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32万元、退休费59.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2万元。
(二)公用经费11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23万元、印刷费0.90元、水费0.42万元、电费0.19万元、邮电费7.18万元、差旅费3.13万元、租赁费5.30万元、会议费0.87万元、培训费1.52万元、公务接待费1.92万元、劳务费0.22万元、委托业务费0.33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福利费19.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3万元、其他交通费33.12万元、其他商品金额服务支出5.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98万元,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8.31万元,降低37.91%,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采购公务用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9.99万元,比上年减少18.31万元,下降37.9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采购公务用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07万元,支出决算28.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7.3万元,下降38.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7万元。主要用于:监察执法、应急事件处置,生态环境调研、辐射监测等,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92万元,支出决算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1万元,下降34.47%,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2万元,主要是:各类专项督察、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级环保部门业务工作对接发生的公务接待费,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173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87万元,比上年增加24.25万元,增长27.0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业务工作增加,相应的办公、差旅等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0.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7.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5.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9.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0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监察执法、应急事件处置、辐射监测等业务工作);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6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02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二。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经法律法规设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管理支出,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管理及相关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二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二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