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隶属黔东南州水务局管理;
2.负责黔东南州的水利工程建设、改造和管理;
3.指导工程日常维护、安全运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节水灌溉新技术新材料推广与应用;
4.开展大型灌区综合开发课题研究;
5.督导全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州小型水库改造及运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3个科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0单位决算。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506.8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7.98万元,上升10.46%。主要原因是:增加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正常晋升晋级增资。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51万元,占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71万元,占97.86%;项目支出10万元,占2.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总计496.8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37.98万元,上升8.28%。主要原因是:增加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正常晋升晋级增资。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17万元,上升7.06%。主要原因是:增加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正常晋升晋级增资。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103.99万元,占22.7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类)支出99.03万元,占21.6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类)支出20.19万元,占4.41%;农林水科目(类)支出214.36万元,占,46.83%;住房改革科目(类)支出20.14万元,占4.4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475.51万元,支出决算为457.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正常晋升晋级增资。
(1)201科(类)99科目(款)99科目(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当年预算为10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208科(类)05科目(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当年预算为112.37万元,支出决算为99.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8.13%。
(3)210科(类)11科目(款)02科目(项)事业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19.82万元,支出决算为20.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87%。
(4)213科(类)03科目(款)06科目(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当年预算为219.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4.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80%。
(5)221科(类)02科目(款)01科目(项)住房公积金。当年预算为20.14万元,支出决算为20.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0.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14万元,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无相关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占96.62%,与上年比较没有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3.38%,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70.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检查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具体是:各级对口单位业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4万元,主要是各级对口单位业务接待等。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降低0%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和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上级安排专项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资金。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上级安排专项用于改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的项目资金。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