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单位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单位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单位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参与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知识产权强州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各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4.按权限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按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积极配合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指导全州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做好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州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州级地方标准,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工作,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注册和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18.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外转让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相关工作。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应急处置、舆情监测。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21.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省药品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25个科室,下属4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支队、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中心、不良反应中心决算。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015.5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06.35万元,增加14.4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开展全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督导检查,支出增加;二是根据职责职能,我局加大全州市场主体及食品药品等监管及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支出增加。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07.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4.72万元,占9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3万元,占0.08%。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3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9.56万元,占87.27%;项目支出437.46万元,占12.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009.4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14.45万元,增加14.7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开展全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督导检查,支出增加;二是根据职责职能,我局加大全州市场主体及食品药品等监管及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支出增加。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0.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5.9万元,增加11.5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开展全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督导检查,支出增加;二是根据职责职能,我局加大全州市场主体及食品药品等监管及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2765.03万元,占80.59%;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407.77万元,占11.89%;210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132.43万元,占3.86%;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25.64万元,占3.6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536.51万元,支出决算为3430.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5.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中不包括工资调整、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奖、上级部门补助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以及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1565.79万元,支出决算为1715.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工资性经费指标,本年继续使用;年初部门预算不包括工资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专利补助经费及行政许可经费,本年继续使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当年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不包括上级部门补助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秩序执法(项)。当年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40.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7.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2020年投诉举报及消费维权项目经费,结转 2021年继续使用。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信息化建设(项)。当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质量基础(项)。当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药品事务(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不包括上级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质量安全监管(项)。当年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食品安全监管(项)。当年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案件数为0件,2021年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项目经费支出数为0万元。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不包括上级食品药品专项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8.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不包括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奖。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当年预算为191.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8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9.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退休人员及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助、死亡抚恤金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5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5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进人员。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68.52万元,支出决算为27.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0.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黔东南州职业年金采用虚账缴费方式,待人员调出、退休、死亡时再一次性补交职业年金。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112.27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7.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12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9.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9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37万元,支出决算为38.72万元,完成预算的34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预算为州本级的预算,我局实际支出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二是2021年我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督导检查、市场主体及食品药品等监管及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8.72万元,比上年增加13.39万元,增加52.86%,原因是:一是2021年我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督导检查、市场主体及食品药品等监管及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2.57%,比上年增加13.02万元,增加57.06%,原因是:一是2021年我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督导检查、市场主体及食品药品等监管及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2.8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7.43%,比上年增加0.37万元,增加14.74%,原因是:上级有关部门和省内市场监管等部门来我州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工作,及州内各县市场监管局来我局请示、汇报工作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37万元,支出决算35.84万元,完成预算的428.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检查、食品药品抽验和临时紧急性公务用车等。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2.88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具体是:上级有关部门和省内市场监管等部门来我州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工作,及州内各县市场监管局来我局请示、汇报工作的必要接待等。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8万元,主要是上级有关部门和省内市场监管等部门来我州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工作,及州内各县市场监管局来我局请示、汇报工作的必要接待等。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33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96万元,比2020年增加31.4万元,增加11.87%,主要原因是:办公人员经费标准较2020年增加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2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产品质量州级监督抽检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5分。产品质量州级监督抽检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二:企业刻制印章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9分。企业刻制印章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三:州级食品安全抽检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9分。州级食品安全抽检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四:商事制度改革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9.3分。商事制度改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五:投诉举报及消费维权专项业务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投诉举报及消费维权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六:企业年报核查及双随机检查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9.8分。企业年报核查及双随机检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七: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八:市场监管专项业务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市场监管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九:综合执法办案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9.5分。综合执法办案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传销工作项目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9.7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传销工作项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十一:行政许可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9分。行政许可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十二:建设茅台集团优质辅料(稻草、谷壳)供应基地项目工作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建设茅台集团优质辅料(稻草、谷壳)供应基地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开展换证取证考核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开展换证取证考核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十四: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5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3)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我单位无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工作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秩序执法(项): 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管进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二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州本级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