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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3230598 信息分类 2020年州级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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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黔东南州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9-30 10:23

目  录


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有关群众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

2、负责整合工作力量,集中州级职能部门直接调处化解群众信访事项。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州信访工作。

4、承办上级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研究提出领导定期与群众交流计划;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及网上信访投诉和求决事项。

5、负责群众信访事项转办、交办、自办、督办工作,对办理情况进行审理和督查督办,回访群众,反馈办理情况。

6、负责为信访群众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7、负责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掌握信访动态,报告工作情况,为州委、州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8、负责对各有关单位派驻到群众工作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办公室、调度办、督查科4 个处室,下属黔东南州人民信访服务中心、黔东南州委书记州长群众直通交流台2 个事业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下属2单位财务在本级统一核算)。

二、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89.2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59.59万元,减少7.9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四季度绩效目标考核奖未在当年支出。

(二)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2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4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24万元,占86.09%;项目支出89.39万元,占13.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40.2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59.59万元,减少7.95%。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四季度绩效目标考核奖未在当年支出。

(五)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39万元,降低7.5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四季度绩效目标考核奖未在当年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支出558.67万元,占86.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08)支出34.13万元,占5.3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10)支出21.78 万元,占3.39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21)支出28.05万元,占4.3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40.21万元,支出决算为 558.6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7.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了上年结转资金49.03万元。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信访事务(2010308)。当年预算为527.22 万元,支出决算为466.1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8.4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人员经费结转结余造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当年预算为32.76万元,支出决算为34.13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4.1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变化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基数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当年预算为21.78万元,支出决算为21.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当年预算28.05万元,支出决算为28.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100%。

(六)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0.32万元、津贴补贴124.44万元、离退休费、奖金102.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8万元、住房公积金44.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66万元、退休费6.40万元;公用经费9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48万元、水电费4.09万元、差旅费15.89万元、邮电费10.27万元、印刷费0.01万元、物业管理费3.18万元、维修(护)费1.58万元、会议费0.66万元、培训费1.77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劳务费7.06万元、委托业务费0.35万元、福利费9.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万元、其他交通费11.1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23万元。

(七)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 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52万元,比上年减少1.37万元,降低23.26%,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费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无出国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3万元,占86.95%,比上年减少0.74万元,降低15.78%,减少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占13.05%,比上年减少0.62万元,降低51.24%,减少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1.765万元、过路费0.903万元、油费0.962万元、年检费0.062。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具体是:各县信访局人员到我局信访案件化解相关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9万元,主要是:各县信访局人员到我局信访案件化解相关接待。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5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9万元,比2019年减少14.78万元,降低1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非行政和参公单位无该项目)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42.6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整体支出绩效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基本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8.21分。2020年,紧紧围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制信访三大主线,坚持以创建信访工作“三无”县(市)为统领,以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集中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为重点,不断强化措施,聚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黔东南大事小事都不出的“六零”目标。

项目二:黔东南州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运行支出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基本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阳光信访系统的建设大大提高了群众信访问题的办理效率,减轻了群众信访成本,这也充分体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走路”的目的。

项目三:开展接访办访、劝返接回等群众工作专项业务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基本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重要敏感时期,我州都圆满完成省、州交办的“六零目标”任务。

项目四:全省两会期间驻省信访维稳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基本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两会期间,为了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源头稳控,分别在会议期间组成6个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开展信访维稳工作督查,组成驻省接访劝返工作组和驻京劝返工作组开展工作,我局圆满完成了省、州交办的任各项任务.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20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决算公开.xls

州信访局2020绩效评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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