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州委和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负责调查研究、检查落实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向州委和省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2)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选拔工作;负责我州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州委做好委托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市)委统战部长。
(4)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下级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工作;代管州侨联、州黄埔同学会。
(5)2019将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州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州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设在州委统战部的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包含本部、民建州委、民进州委、民盟州工委、农工党州工委,台湾事务办公室 。
(三)人员情况
编制情况:2019年统战部本部编制24名(其中:行政12名、事业10名、工勤2名),民进州委编制4名(其中:行政4名、社聘工勤1名),民盟州工委编制2名(其中:行政2名),农工党州工委编制2名(其中:行政2名),因机构改制,州台办连人带编划入行政编制5人,划入工勤1人;州外事办连人带编划入行政编制1人。共计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0人、工勤3人、社聘工勤1人
人员变动及在职情况:2019年本部退休1人,调出1人,台办并入5人、外事办并入1人。至此2019年年末总计在职实有行政25人,事业5人、工勤3人。离休2人,退休13人。
二、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952.7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3.48万元,增长14.8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今年将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划入州委统战部。(公开01表合计数)
(二)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44万元,占98.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32万元,占0%。
(三)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46万元,占85.89%;项目支出129.83万元,占14.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938.6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14.58万元,增长13.9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划入州委统战部。(公开04表合计数)
(五)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82万元,增长11.5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台办未纳入统战部核算及年终绩效在项目支出核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支出 803.23万元,占88.6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支出 40.18万元,占4.43 %;卫生健康支出29.78万元,占3.29 %;住房保障支出(221)支出33.05万元,占3.65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906.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划入州委统战部。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当年预算为521.7万元,支出决算为803.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53.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划入州委统战部。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当年预算为37.45万元,支出决算为40.1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划入州委统战部。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目预算。
(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当年预算为27.53万元,支出决算为33.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划入州委统战部。。
(六)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2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5.57 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62万元,,比上年减少1.24万元,降低7.33%,减少原因是: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万元,占20.27%,比上年减少0.87万元,降低21.42%,减少原因是: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7.04万元,占79.73%,比上年减少0.37万元,降低1.38%,减少原因是: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万元。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车油费及维修费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12.46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46万元。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1,23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07万元,比2018年减少10.54万元,降低7.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共黔东南州委统战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部门专项业务费(统战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二: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三:部门专项业务费(民建州委)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四:部门专项业务费(民进州委)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五:部门专项业务费(民盟州工委)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六:部门专项业务费(农工党州工委)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七:一次性专项业务费(统战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19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3)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部门可进行适当简化后同步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