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编制及人员构成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工作的政策。
(2)协调指导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工作。配合州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搬迁规划编制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搬迁对象的认定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审核实施方案,制定下达年度计划。
(3)承担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初审工作及上报工作,承担黔东南州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移民规划的实施工作。
(4)指导全州生态移民后续发展和后期扶持发展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评估。
(5)提出全州生态移民搬迁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安排全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监督检查全州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7)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8)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移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水库移民科、搬迁安置科、后续发展科(后期扶持科)和财务科共6个科室。2019年2月,机改后将原作为事业机构设置的黔东南州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的职责划入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不再保留作为事业机构设置的州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设有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黔东南州生态移民服务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州本级决算。
(三)部门编制及人员构成
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督察专员2名(副处长级);科级领导职数9名。本年我局新调入4人,调出3人,开除1人,新增退休人员1人;2019年末,全局在职职工32名(含工勤人员2名),离退休人员11名。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81.6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5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转隶增加职工调增资及调增资导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经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经费等钢性支出增加所致。(公开01表合计数)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8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53万元,占96.15%,上年结转收入30.12万元,占3.85%。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3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万元,占95.04%;项目支出36.46万元,占4.96%。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81.6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5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转隶新增调入人员及职工正常晋级晋档调资、普调工资等支出所致。(公开04表合计数)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38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转隶新增调入人员及职工正常晋级晋档调资、普调工资等支出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7.37万元,占86.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2万元,占5.07%;卫生健康支出(类)27.47万元,占3.74%; 住房保障支出(类)32.42万元,占4.4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541.38万元,支出决算为734.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5.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转隶新增调入人员及职工正常晋级晋档调资、普调工资及购置资产等支出所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466.75万元,支出决算为637.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增加调入人员及职工正常晋升调资、普调工资等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 30万元,支出决算为36.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州脱贫攻坚出列县较多,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较重,需经常出差到各县督促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增加差旅费所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达2018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经费及预发2019年第1-4季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经费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43.16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减少所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按项分列所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31.52万元,支出决算为32.4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2.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积金调标差额。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0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所致。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的0.9%,比上年减少0.65万元,下降9.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4万元,占总支出决算数的1%,比上年增加1.21万元,增加27.31%,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我州脱贫攻坚出列县较多,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较重,需经常出差到各县督促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增加差旅费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占总支出决算数的0.1%,比上年减少1.86万元,降低26.2%,减少的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黔东南州财政局 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州财行〔2019〕76号)文件规定,公务接待次数大幅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1万元,主要是用于省(市)、地(州)上级部门来我州开展工作调研、督查、检查及各县对口部门、乡(镇)、村等来我局对接工作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03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无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71万元,比2018年增加14.31万元,增加率16%,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州脱贫攻坚出列县较多,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较重,需经常出差到各县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增加差旅费开支所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1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19,620元(其中:本年财政预算拨款30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拨款119,620元)。其中一级项目名称为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概况为州政府设立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在州移民局,指挥部按要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以及指挥部会议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指挥,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为全面完成我州 “十三五”期间30.81万人的搬迁任务,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公务经费、信息化建设及服务等。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截至2019年11月10日,我州已全面完成 “十三五”期间30.81万人的搬迁任务。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相关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指定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附件: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