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决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决算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培养运动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法律法规,制定全州社会体育和水上运动项目发展规划,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青少年业余运动训练,管理全州社会体育活动和州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负责社会体育业务培训和对外体育交流活动,承担水上运动项目基地建设及管理和承办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 3 个科室,下属0个单位。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532.0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41.33万元,增长8.4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赛事活动的增加。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4万元,占59.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9.53万元,占40.44%。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16.5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4.18万元,增长8.2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赛事活动的增加。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6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8万元,增长8.2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赛事活动的增加。。
2、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26.2万元,占10.0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类)支出183.51万元,占70.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4.8万元,占5.69%;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35.52万元,占13.66%。
3、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决算为249.4万元,支出决算为260.03万元,完成当年决算的104.26%。决算数大于决算数(决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赛事的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项)。当年决算为26.5 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当年决算的98.87%。决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误差。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类)体育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决算为82.58万元,支出决算为82.74万元,完成当年决算的100.19%。决算数大于决算数(决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赛事的增多。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类)体育科目(款)群众体育科目(项)。当年决算为87.63万元,支出决算为82.2万元,完成当年决算的93.80%。决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些体育赛事未在当年就行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类)体育科目(款)其他体育支出科目(项)。当年决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7万元,完成当年决算的-18.57%。决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以往年度结余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决算为14.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当年决算的99.40%。决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偏差。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决算为10.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当年决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购房补贴科目(项)。当年决算为27.34万元,支出决算为25.06,万元,完成当年决算的91.66%。决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偏差。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4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6万元,,比上年减少2.48万元,降低59.86%,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格单位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无出国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万元,占97.66%,比上年减少1.52万元,降低48.35%,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格单位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2.34%,比上年减少0.96万元,降低96.1%,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格单位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燃油,车辆保养,维修维护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具体是:本中心接待一次,接待4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主要是:本中心接待一次,接待4人。
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5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黔东南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降低0万元,0%。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决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四)决算绩效说明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决算10万元。其中项目:一级项目名称为体育场馆维修经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决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决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决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