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以“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目标,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保障了交通管理经费的基本支出需要,维护了道路交通管理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20个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805.37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3,626.11万元,降低31.7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以前年度,我支队决算数含全州15个县公安交警大队经费,自2017年1月1日起,因体制改革,各县交警大队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2017年决算由各级交警部门自行编报,直接报送当地财政,我支队决算数为本级数。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1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00.42万元,占7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18.46万元,占20.5%。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2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6.48万元,占88.02%;项目支出829.55万元,占11.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149.49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4,506.1万元,降低42.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以前年度,我支队决算数含全州15个县公安交警大队经费,自2017年1月1日起,因体制改革,各县交警大队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2017年决算由各级交警部门自行编报,直接报送当地财政,我支队决算数为本级数。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1.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0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33.3万元,降低40.6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以前年度,我支队决算数含全州15个县公安交警大队经费,自2017年1月1日起,因体制改革,各县交警大队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2017年决算由各级交警部门自行编报,直接报送当地财政,我支队决算数为本级数。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①工资和福利支出:34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9.22%。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8.04%。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6.27%。
④其他资本性支出:38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4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5500.42万元,支出决算为5891.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数含上年结转结余数。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当年预算为497.6 万元,支出决算为49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3190.71万元,支出决算为3161.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08%。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564.7万元,支出决算为564.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当年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含上年结转中央及省级政法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当年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349.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含上年结转中央及省级政法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324.15万元,支出决算为323.0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65%。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当年预算为2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260.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3.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含上年结转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当年预算为420.47万元,支出决算为421.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含上年结转购房补贴。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当年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上年结转民族工作专项。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28.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78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5.21万元,比上年减少640.29万元,降低87.05%,减少原因是:2016年以前年度,我支队决算数含全州15个县公安交警大队经费,自2017年1月1日起,因体制改革,各县交警大队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2017年决算由各级交警部门自行编报,直接报送当地财政,我支队决算数为本级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38万元,占99.12%,比上年减少603.12万元,降低86.47%,减少原因是:2016年以前年度,我支队决算数含全州15个县公安交警大队经费,自2017年1月1日起,因体制改革,各县交警大队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2017年决算由各级交警部门自行编报,直接报送当地财政,我支队决算数为本级数;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占0.88%,比上年减少37.17万元,降低97.81%,减少原因是:2016年以前年度,我支队决算数含全州15个县公安交警大队经费,自2017年1月1日起,因体制改革,各县交警大队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2017年决算由各级交警部门自行编报,直接报送当地财政,我支队决算数为本级数。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3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油料费、其他公务车辆运行费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3辆。
(3)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3万元,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8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03万元,比2016年降低1,750.04万元,69.1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以前年度,我支队决算数含全州15个县公安交警大队经费,自2017年1月1日起,因体制改革,各县交警大队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2017年决算由各级交警部门自行编报,直接报送当地财政,我支队决算数为本级数。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3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1、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严格控制支队机关的开支,严格执行对高速各大队的周转金报账制度,切实加强经费开支票据审核工作,以制度管人管事,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2、更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开源节流,合理调配资金的使用。还要更多的深入基层,加强对高速各大队的业务指导,打牢财务管理的基础。
3、做好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控制工作,加大财务监督的力度,确保单位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使用。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2017年,黔东南州交警支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实现了“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目标,继续采取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保障了交通管理经费的基本支出需要,维护了道路交通管理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为全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