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州妇联:是党领导下的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州妇联由中共黔东南州委领导,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州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进行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全州妇女儿童的状况和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和推动全州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及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进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妇联交办的其它事项。
(1)办公室:组织开展妇女工作的宣传,起草重要文件、讲话,负责妇运史料的征集、编撰和年鉴的编写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公产、后勤服务管理,基本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城乡妇女思想状况,指导妇联系统的宣传教育和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扫盲和妇女理论研究工作;开展促进妇女进步、健康、文明的各种活动。
(2)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春蕾计划”、家教“十五”计划的贯彻实施,开展“三优”工程试点和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儿童少年工作协调,指导推动儿童少年工作的开展,广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培训家教骨干;加强对妇联自办托儿园所及阵地活动的管理指导;维护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加强女童现状摸底调查,促进女童入学率的提高。家庭文明建设,加强家庭领域的工作。
(3)妇女发展部:负责指导指导城镇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妇女职业技能力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及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参与贫困地区妇女项目扶持工作;协助州政府实施脱贫攻坚计划和再就业工程,帮助城乡妇女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对城镇妇女就业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州妇联计生“三结合”办公室日常工作。
(4)权益部:负责大力宣传“两法”、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负责接待和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各级妇联的信访、维权工作;配合政法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拐”和“三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侵害妇女儿童的重大典型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儿童工作的社会协调,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培训家庭教育骨干;举办家长学校,提高家庭育儿水平;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妇女儿童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儿童基金会工作,促进女童入学。
(5)组织宣传联络部(女性社会组织服务和网络及新媒体中心);负责加强妇联组织与各界妇女统战、联谊及对外交流工作,密切与团体会员、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党联系女性社会组织重要渠道的作用,服务、引导各类弘扬正能量的女性社会组织。加强对妇联网络和新媒体工作尤其是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指导创新。
(6)黔东南州妇女创业就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
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创业就业。
②进行妇女创业项目开发、推介。
③开展创业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活动等工作。
④协调落实相关政策,为创业妇女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融资政策咨询服务。
⑤建设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实体组织载体,构筑一体化服务体系。
⑥支持配合黔东南州妇女民族手工产业协会依照《章程》和法律开展活动。
2、州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协调实施我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落实和各项具体指标体系监测评估方案的制定,承办省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的各项宣传培训、贯彻、汇报任务。负责每年工作意见、总结、年报和妇女儿童两个纲要的评估、检查反馈,州妇儿工委妇女工作组、儿童工作组和监没评估组工作,指导县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及督促检查,综合协调、信息交流等日常工作,承担妇女儿童发展项目的设置、申报及实施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参公事业单位1个州妇联,事业单位1个州妇女创业就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共有12个编制,其中参公编制10个,事业编制(州妇女创业就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2个。实有在职参公9人,事业2人,社会化聘用工勤人员1人,离休1人,退休7人。
二、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52.48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08.45万元,降低19.33%。主要原因是:省级项目经费直接或通过州级财政拨付到各县,不通过我会转拨。(公开01表合计数)
(二)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87万元,占62.24%;项目支出157.08万元,占37.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52.48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08.45万元,降低19.33%。主要原因是:省级项目经费直接或通过州级财政拨付到各县,不通过我会转拨。(公开04表合计数)
(五)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75万元,降低23.92%。主要原因是:省级项目经费直接或通过州级财政拨付到各县,不通过我会转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科目(类)支出168.81万元,占65.2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29.4万元,占11.3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类)17.35万元,占6.7%;住房公积金科目(类)支出11.97万元,占4.62%;购房补贴科目(类)支出31.34万元,占12.1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93.33万元,支出决算为415.9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益事业及扶持专项工作支出数量加强。其中:
(1)基本支出科目。当年预算为213.33万元,支出决算为258.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指标追加.
(2)项目支出。当年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96.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益事业及扶持专项工作支出数量加强。
(六)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76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降低1%,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占66.57%,比上年增加0.94万元,增长26%,增加原因是大兴调研之风,加大下乡调研工作力度,公车运行频率较去年相对提高;公务接待费支出2.26万元,占33.41%,比上年减少1.03万元,降低31%,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黔东南州妇联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及维护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2.26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6万元,主要是省内外对脱贫产业如锦绣计划工作调研、慈善救助单位及基层工作单位接待等。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8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黔东南州妇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黔东南州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5万元,比2016年增加37.22万元,增长244.37%,主要原因是临时聘用人员开支、加大下乡调研工作力度差旅费增加、机关人员公车补助从行政经费开支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黔东南州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黔东南州妇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说明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2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0万元。
其中项目1:一级项目名称为妇女工作专项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对《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黔东南州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及《黔东南州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宣传力度,认真履行妇儿工委职能,推动“两纲”“两规”落地见效,确保按期实现各项指标,绩效年度目标为按期完成本年度“两规”指标,绩效年度目标为抓好本年度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夯实基层基础,项目概况为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通过实施“两规”,确保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妇女之家示范点和巾帼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广泛培训和宣传展示 ,并通过巾帼志愿者服务,帮助基地周边妇女掌握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家政服务及乡村旅游技能,带动周边妇女脱贫致富 ,带动发展一批以妇女为主体或妇女领办的现代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等,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完成本年度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夯实基层基础及妇儿工委工作经费60万元;
项目2:一级项目名称为妇女维权专项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抓好家庭美德建设工作、关爱妇女儿童、妇女儿童维权解困、党建扶贫、项目概况家庭美德建设工作、关爱妇女儿童、妇女儿童维权解困、党建扶贫工作,绩效年度目标为抓好本年度家庭美德建设工作、关爱妇女儿童、妇女儿童维权解困、党建扶贫、项目概况家庭美德建设工作、关爱妇女儿童、妇女儿童维权解困、党建扶贫工作,项目概况为抓好家庭美德建设、关爱妇女儿童、妇女儿童维权解困、党建扶贫工作,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加大源头维权,建立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发挥维权作用,建立儿童之家示范点,通过推选最美家庭,慈贤孝、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三八红旗手等宣传中华传统美德,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完成本年度家庭美德建设工作、关爱妇女儿童、妇女儿童维权解困、党建扶贫工作2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两纲:指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制定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18、两规:指各级妇儿工委牵头制定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如《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贵州省儿童发展纲要(2016-2020年)》;《黔东南州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黔东南州儿童发展纲要(2016-2020年)》。
19、“1151”工程:2013年起,黔东南州妇联系统提出在全州扶持及培育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完成数100个、乡村旅游示范户100户、女性为主的微小企业500个、生产发展女能手1000名。
20、“锦绣计划”:2013年由贵州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实施妇女特色手工产业锦绣计划,简称“锦绣计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妇女特色手工产业锦绣计划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42号)。
21、双诚信双承诺:黔东南州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卫计部门开展的一项计生工作,引导服务对象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通过村民自治公约,以村向群众承诺和群众向村承诺遵守计生政策,双向诚信,双向承诺。
22、巾帼关爱行动:黔东南州妇联系统整合部门、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开展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关爱行动。
23、巾帼脱贫行动:黔东南州妇联系统通过落实精准扶贫,通过观念转变、项目资金扶持、技能培训、公益救助、能人引领等方式支持困难妇女儿童增收的脱贫行动。
24、“双学双比”:1989年初,全国妇联联合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国家科委、国家教委等12个部委在全国各族农村妇女中开展了“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简称“双学双比”活动。
25、“巾帼建功”:1991年,全国妇联推动人事部、劳动部、卫生部等13个部委,在全国城镇发起“巾帼建功”活动,号召广大城镇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在各自的岗位建功立业。
26、“春蕾计划”: 1989年,在全国妇联领导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一项救助贫困地区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的社会公益事业。
27、“三优工程”;优生优育优教工程。
28、“四有”:做“有理想、有品德、有诚信、有作为”时代新女性。
29、“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