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州直部门频道

索引号 GZ000001/2017-00065 信息分类 2016年州级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发布时间: 2017-09-18 23:45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州水利工程建设、改造和管理;指导工程日常维护、安全运行管理、工程经营管理、节水灌溉新技术新材料推广与应用;开展大型灌区综合开发课题研究。

2. 督导全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3. 负责全州河道管理,督导各县市河湖划界确权工作。

4.组织全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申报、审核,督导各县市组织实施并参加验收。

5.组织全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申报、审核,督导各县市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3个科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925.9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080.71万元,增长37.98%。主要原因是:中央增加了对我州大型灌区项目投资。(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5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1.8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8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05万元,占35.85%;项目支出826.95万元,占64.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925.9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080.71万元,增长37.98%。主要原因是:中央增加了对我州大型灌区项目投资。(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8.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55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经正常程序公开招考及遴选增加7名工作人员,全部用于新增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科目(类)支出513.59万元,占39.84%;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科目(类)支出376.98万元,占29.25%;2130316农田水利科目(类)支出288.46万元,占22.38%;2130331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科目(类)支出24.9万元,占2%;22102住房改革支出科目(类)支出85.07万元,占6.5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8.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经正常程序公开招考及遴选增加7名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等 。其中:

(1)213科目(类)03科目(款)06科目(项)。当年预算为 339万元,支出决算为376.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经正常程序公开招考及遴选增加7名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等。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8万元,,比上年减少7.15万元,降低72.74%,减少原因是遵守上级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74.65%,比上年减少6.61万元,降低76.77%,减少原因是遵守上级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占25.35%,比上年减少0.54万元,降低44.17%,减少原因是遵守上级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减少车辆使用,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全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8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工作检查及县水利部门工作汇报人员就餐等。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13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降低0万元,0%。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

我单位把项目绩效评价融入到每季度开展的绩效考评工作中,按考评成绩确定等次。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促进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争先创优的主动性。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上一篇:

下一篇: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71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00038 | 招投标投诉电话:0855-8231392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