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变动
划转的职责
将原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管理局的职责整体划入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增加的职责
1.对州级重大节会的协调和统筹,联系和指导县市重大旅游节会工作的职责;
2.对州内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水利风景名胜区及温泉和乡村旅游等新型旅游业态发展的行业管理职责;
3.对未来不可预见性的新型旅游行业业态发展的指导和行业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受委托起草旅游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对州级重大旅游节会的协商和统筹,联系和指导县(市)重大旅游节会工作。
2.统筹协调全州旅游业发展,组织全州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协调指导重点旅游产品和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协调指导涉旅相关重大项目规划论证与审核;协调指导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和指导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编制全州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指导全州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规划开发;协调指导全州旅游信息化和智慧旅游建设;负责全州旅游经济运行态势监测分析、调度及绩效评价;协调指导全州旅游信息化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4.负责对州内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水利风景名胜区及温泉和乡村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的发展和行业管理。
5.研究拟订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培育旅游企业发展,指导促进旅游商品开发营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项目库,指导旅游投资工作;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产品体系建设。
6.负责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涉旅相关行业监督管理旅游质量;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州旅游综合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置的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拟定旅游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规范监督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旅游网站和电子旅游商务平台;负责旅游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7.负责拟订全州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推广活动;推进区域旅游合作、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
8.负责推进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指导入境旅游和州内公民出境旅游工作;按规定负责旅行社设立审批等工作;指导全州旅游客源地市场营销推广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对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协调促进旅游就业;指导全州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协会及其他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10.负责对未来不可预见新兴旅游业态发展的指导和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州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和红色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11.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开展国家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12.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力资源和政策法规科、规划产业科、行业管理科、运行监测考评科、国际旅游科。下属4个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黔东南州旅游信息中心、舞阳河风景管理处、黔东南州行政执法支队、黔东南州旅游市场营销中心。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327.12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672.07万元,增长255.26%。主要原因是:我委于2016年承办了2016首届中国民族文化旅游·黔东南峰会,专项资金1000万元拨入我单,以及2016年市场旅游营销活动的全面开展。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2.22万元,占51.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05.67万元,占48.97%。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7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08万元,占23.64%;项目支出1,276万元,占76.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195.6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53.92万元,增长120.72%。主要原因是:2016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力度加大,要求各地州要加大旅游市场营销宣传,形成地毯式、无死角旅游市场营销宣传态势,提高全省旅游品牌知名度。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16年我委开展各类旅游市场营销活动120余场,“中国聚宝盆,大美黔东南”旅游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追加旅游市场营销宣传经费603万元。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7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3.26万元,增长46.81%。主要原因是: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了284.1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4.18%,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131.90万元,同比增长33.86%,旅游宣传支出增加198.39万元,增加100%。而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减少50.25万元,同比下降100%。。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招商引资(2011308)支出1.2万元,占0.16%;行政运行(2160501)支出309.06 万元,占41.6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60502)支出135.80 万元,占18.26%;旅游宣传(2160504)支出198.39万元,占26.64%;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25.43万元,占3.40%;购房补贴(2210203)支出61.69万元,占8.2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453.98万元,支出决算为731.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旅游市场营销专项经费 。其中:
(1)招商引资(2011308)。当年预算为5 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作重心的转移到旅游市场营销,同时旅游市场营销活动中也包含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列入旅游宣传。
(2)行政运行(2160501)。当年预算为357.73万元,支出决算为309.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余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60502)。当年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135.80万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奖及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
(4)旅游宣传(2160504)。当年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8.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初,旅游宣传未纳入年初公共财政拨款预算,后因全省、全州对旅游市场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为顺利完成全州旅游市场营销工作,财政追加了旅游宣传专项经费,用于旅游宣传支出。
(5)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为25.43万元,支出决算2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购房补贴(2210203)。年初预算61.82万元,支出决算61.69万元,约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9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52万元,,比上年减少13.84万元,降低45.58%,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和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96万元,占66.33%,比上年增加7.34万元,增长202.4%,增加原因是为完成2016年境外旅游市场营销工作,先后在省旅发委、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下,先后赴香港、法国、韩国、台湾等境外游客市场参加旅游营销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万元,占22.29%,比上年减少19.19万元,降低83.9%,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按照规定保留一辆公务用车,同时严格公车使用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占11.39%,比上年减少1.99万元,降低51.37%,减少原因是2016年单位工作重心的转移以及对公务接待工作的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96万元。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差旅费、公杂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费如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日常维修费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8万元,主要是国内其他省市相关部门考察接待、旅行社赴我州进行旅游线路踩线接待以及少量州内县市部门工作接待等。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30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4万元,比2015年降低22.49万元,18.9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的减少,因2016年年初,旅游宣传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在年中追加,前期的旅游宣传经费由公用经费支付,在公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节约了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较好的完成了省旅发委、州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