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黔东南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规划和财税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
(二)承担全州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负责州级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州级财政预算草案并承担组织执行的具体工作。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行使州级国库库款支配权;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按照管理权限拟订需由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六)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受省财政厅委托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办理和监督州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州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审核和编制全州和州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九)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落实政府性债务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州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十)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受省财政厅委托指导监督州内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三)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四)负责全州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黔东南州财政局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为州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黔东南州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2631.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含上级专款)1516.86万元;其他收入79.9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34.55万元。
2014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2631.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3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9.8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74.61万元。
201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174.61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由于政策因素项目尚未实施;部分跨年度实施尚未支付的项目款以及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的各项经费结余。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5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97万元,项目支出288.4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4.50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专项工作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36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类)支出3.34万元,主要是用于医疗卫生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事务(类)支出9.82万元,主要是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农林水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1.12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6.29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三、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2.3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5.56万元,用于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因公境外培训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39.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日常公务活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基层调研、赴帮扶村慰问及服务退休干部工作用车等所发生的燃料、过桥过路、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7.18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市)、地(州)、县、乡(镇)、村等单位来黔东南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及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黔东南州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地址:州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补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