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州城乡规划局作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拟定全州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协调涉及全州城乡规划中的全局性、长远性及县市域重大问题;参与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编制和审查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州城乡规划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按照“三定”方案(黔东南府办发〔2010〕174号)规定,现州城乡规划局有行政编制为30人,工勤编制5人。下设黔东南州规划督察员办公室和黔东南州城乡规划执法支队两个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各20人,财政未独立核算,全局在册人员47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退休4人、社会化聘用人员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3464.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97.06万元,其他收入102.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65.19 万元。
2014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3464.5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0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96,年末结转和结余1426.44万元。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1599.37万元。具体为:
1、财政拨款收入1497.06万元,占总收入的93.6 %。
2、其他收入102.31万元,占总收入的6.4 %。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97.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基本支出457.42万元,占总支出的22.9%。用于城乡规划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223.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87%; 商品服务支出118.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6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4.67,增量补贴57.59),占基本支出的25.28%。
(二)项目支出1540.3万元,占总支出的77.1%。用于编制各类规划和城市设计等项目费用经费支出。
主要有:黔东新城空间战略研究工作,黔东南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优化调整,推进凯麻同城化发展综合研究,镇远、岑巩、三穗片区协调规划,黔东新城空间发展战略研究,镇远、岑巩、三穗区域综合发展专题研究,下司古镇一期工程建筑改造设计,下司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黎锦同城化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及规划方案等多个规划管理工作费用支出。
四、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9.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35%%;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22.1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11%;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201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工作的接待。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数占年初预算数的35.1%, 主要原因是为根据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审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22.1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原因是为根据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审用车标准。
公务用车运行费22.16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详见附件三(公开01表,公开02表,公开03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州规划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补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