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国家、省的价格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价格、收费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围绕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做好价格调控工作;组织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价格改革方案及价格宏观管理措施。
(三)根据国家和省定价目录规定的价格和收费管理权限,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年审制度;搞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四)组织开展全州价格监测工作,分析市场价格动态,预测价格运行趋势,提出价格调控和相关经济决策建议;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生产和消费。
组织开展商品和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做好调查、汇总和分析,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成本调查资料。
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为政府定调价提供科学性、可行性依据。
(五)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商品和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全州开展反价格欺诈、反垄断、反暴利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基层物价检查机构及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性的义务价格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
(六)指导、监督州直业务部门、各县(市)价格管理机构及企业的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争议。
(七)开展全州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工作,监督管理全州价格鉴证机构、价格评估机构,承办全州价格鉴证机构、价格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向省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格确认工作。
(八)负责全州物价系统干部和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价(收费)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物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一)内设机构
州物价局机关下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监察室、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价格监测调控科、综合法规科、检查科、价格举报受理科(价格举报受理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科。直属事业单位1个,即黔东南州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二)编制
州物价局机关编制29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事业编制3名。
三、部门决算情况
黔东南州物价局2013年全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额为414.46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33.91万元。2013年度公共财政总支出436.2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337.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88.78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四、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
公务接待费决算额为9.03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工作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维护费用决算额为23.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决算额为0.
附件1:黔东南州物价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黔东南州物价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3:黔东南州物价局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地址:
物价局附件5、6、7: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