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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州政协 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的答复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州政协 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7-06-20 17:21

王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少数民族文化文艺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民族文化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基地在学校,加大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力度。各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使我们的少数民族学生从小树立民族文化的自信心,以文化自信转化为文化自觉”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州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原生态民族文化的保护、抢救和开发利用工作。一是大力实施民族文化进校园工程。积极推动将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深入开展民族文化“四进”活动,各级各类学校科学、合理安排课时,把当地具有特色的民族文化引进课堂,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实施民族文化进校园工程,并以此作为保护传承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二是加强民族文化教育师资培训。充分利用学校放寒暑假期间,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老师,举办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师资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州共举办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师资培训班80多期(次),累计培训师资4000多人次,使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质量不断得到提高。三是扶持各学校编写乡土教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各县市、各学校在教材编写上进行扶持,编写出了一些适合当地学校教学的教材。如:台江县将反排木鼓舞普及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并对反排木鼓舞的舞蹈动作进一步提炼、编配鼓点音乐,发展成全县中小学广播体操;锦屏县创办侗族文化艺校,开设民居、服饰、歌舞等课程。目前,各县市、各学校自编自印的乡土教材、校本教材多达60余种。苗族锦鸡操、苗族歌舞操、反排木鼓操、苗拳操、侗族摔跤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常态化列为学校课间操。四是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评选。按照“五个一”(即要求各校全体师生:至少会唱一首少数民族歌曲、会跳一个少数民族舞蹈,编写一本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校本教材,每学期组织一场综合性民族民间文艺晚会,每学期独办或与外校联办一场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标准,在全州范围内评选了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目前,共评选、建立州级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82所,其中省级项目学校26所。在项目学校的带动下,目前全州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学校已达1108所,占全州学校总数的85%,其中,小学874所,初中182所,高中35所,中职学校15所,高等院校2所,每年参加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的学生达60万以上。五是建立了一定数量的传习所和传承基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夯实了基础。目前全州已建立传习所及传承基地共310个。

二、关于“州委、州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在凯里学院、州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少数民族歌舞传承班,降低入学门槛,鼓励学生主动传承本民族文化艺术”的建议

州委、州政府对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开办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办学方向、教学大纲、人才培训目标。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州委、州政府就支持凯里学院开设“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培养班”,先后开办了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工艺、民族传统体育3个传承班,每年招收100名黔东南籍初中毕业生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人才学习5年,毕业后成为具有大专学历的民间文化艺术人才。其中:民族民间音乐专业主要培养热爱黔东南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本民族音乐舞蹈艺术、推介黔东南民族风情,具备从事小学音乐教育、民族歌舞表演及文化管理等工作的专门艺术人才。主要课程有专业基础训练、表演艺术、苗侗歌演唱、苗族舞蹈、民族器乐、苗侗语言、黔东南民族民间音乐概况、中外民歌简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民族舞蹈欣赏、艺术管理、黔东南旅游、艺术实践等。州职业技术学院也开办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

三、关于“搭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建立文化艺术专项基金,将全州文艺奖评选、全州文艺汇演纳入长效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州各级政府积极抓好载体建设,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才提供展示交流平台。一是扶持开展民族文化交流活动。通过参与和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等展会,展示和传承传播全州优秀民族文化,切实提高优秀民族文化的知名度。如:我州训练的传统体育项目独竹漂和黎平侗族摔跤、侗族武术、雷山苗族芦笙舞、苗族铜鼓舞等表演项目在全省、全国民族运动会上取得一等奖的好成绩,丹寨县组织选送“苗族锦鸡舞”参加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全国传统舞蹈展演暨颁奖活动上荣获全国传统舞蹈展演金奖等。二是积极开展文艺奖评选活动。根据《黔东南州文艺奖评定奖励办法》(黔东南党办通[2015]48号)文件精神,州委宣传部、州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届黔东南州文艺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宣通[2015]50号),于2015年10月组织开展了我州文艺奖申报评选工作,按照文件精神每三年评选一次,下步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关于“加大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力度,建立传承人管理机制。鼓励传承人将自己的技艺主动传承,将传承人聘用到学校来授课,扩大传承面

一是制定和完善政策。为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我州先后出台了《黔东南州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州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的意见》、《黔东南州文艺奖评定奖励办法》和《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激励黔东南州广大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如:传承人传承补助费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5000元,每年6月评选20名优秀传承人授予“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同时规定连续2年传承活动考评不合格就取消州级传承人资格及享受的待遇。近期,我局研究草拟的《黔东南州“十三五”人才开发专项规划》,结合我州实际,增加了“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提出了“文化艺术及民族民间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为我州民族文化传承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实施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拔尖人才扶助工程。建立了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体系,我州除了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外,目前州人民政府已公布三批州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94人,县市级人民政府也公布了2546人。当前,州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有5000元的传承经费补助,这项经费已列入州级财政预算。2016年州政府要求各县市建立县级传承人经费补助制度,同年出台《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规范管理各级传承人,加大带徒授艺力度。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民间艺人职称评审工作。从2006年起,每年认真组织开展了民间艺人的职称评审工作,目前,有1091位民间艺人获得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其中:高级241人,中级567人,初级283人。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民族文化的自豪感,使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得到更好地传承发展。四是实施100名原生态民族文化高级人才培养工程。我州以凯里学院为培训基地,从2007年起,每年在凯里学院招收了100名热爱民族文化、有一定艺术素养的苗侗等少数民族学生。2013年,黔东南州职业技术学院与有关部门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招收54名学生,设置银饰与雕刻、刺绣与蜡染专业,构建了以师徒制为主的“三合一”多元集成人才培养模式。即:学校理论实践一体化+师傅带徒弟的手工业作坊化生产教学+工厂标准规模化生产教学,以“分阶段,递进式,校企互动,共同培育”方式推进教学。我州两所高校和各级中职学校积极开展民族文化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聘请了一批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客座教授,并在现有教师队伍中培育一批苗侗文化教学和研究人才。如职院聘请廖桂英大师教蜡染工艺、聘请杨宏丽大师教刺绣等。五是拓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加强人才培养。2015年下半年,我州率先全国启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试点工作。近两年来,积极落实《黔东南州传统手工技艺助推脱贫培训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保护利用好我州的“民族文化”宝贝,非遗部门联合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完成传统工艺传承人群普及培训15期934人,学员全部来自全州16县市。其中:银饰1期60人,刺绣6期361人,蜡染2期120人,中小学(中职)传统工艺师资2期120人,听力障碍者传统工艺1期60人,传统医药2期93人。联合贵州苗妹银饰工艺品有限公司开展刺绣研习,完成2期学员120人。我州完成推荐130名优秀培训学员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北京服装学院、上海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东华大学、江苏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浙江艺术职业技术学院等工艺高校参加传统工艺研修。

五、各县市加大对文化活动的投入,规范节庆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活动氛围,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构建学习交流平台,以大文化推动大旅游、大扶贫的发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民族节庆的扶持,组织力量摸清了全州215个少数民族节庆和512个节庆活动点的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活动内容、活动规模和节庆所属民族等准确数据,按照“指导一批、扶持一批、挖掘一批、恢复一批”原则,重点扶持雷山苗年节、台江姊妹节、从江侗族大歌节、黎平鼓楼节、镇远龙舟节、榕江萨玛节、凯里原生态艺术节等民族民间节庆活动,对民间开展的节日、民俗活动予以适当经费补助,使民间活动得到一定经费保障,以民族的节日集会和文化活动为载体让民族文化得到延续,切实增进了民族交往交融。同时,修建了一批少数民族公共活动设施。为给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民族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各级政府充分发挥民族发展资金在主渠道项目资金未能覆盖方面的作用,不断帮助完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公共活动设施。投入资金1048万元,扶持修建鼓楼24座,芦笙场36个,斗牛场10个,村级文化活动广场22个,进一步丰富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为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搭建了平台。同时,我州把民族歌舞当成一种产业来开发,组建文艺院团,并扶持壮大。目前,西江、肇兴、岜沙等重要旅游景区景点都有专门的民族歌舞表演队,黎平、从江、榕江、台江、黄平等10多个县市20多支文艺团队、1000余人长期在外演出创收。近年来,由黔东南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点打造的《仰阿莎》《侗族大歌》《珠郎娘美》《嘎老》《守望》等已经成功应世,收到各界的一致好评。

非常感谢您对民族文化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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