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光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雷山县灾后恢复重建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5年汛期,雷山县先后遭遇了四次特大暴雨袭击,最大降雨量达367毫米,突破了贵州24小时内历史降雨量极值,引发了两百年一遇特大山洪及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大洪涝灾害,雷山县干部群众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指挥调度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顽强拼搏,取得了抗洪抢险的阶段性胜利,灾后重建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了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一、救灾工作和灾后恢复重建开展情况
(一)紧急发放应急救灾款物切实保障民生。“5.27”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州级民政、财政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救灾资金物资的支持,灾后共将民政应急救助和灾后重建资金2226.55万元发放到广大受灾群众手中(其中因灾倒塌农房户确保达到1万元/户、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金1万元/人);投入优抚建房资金62.5万元;发放救灾救助棉被3425床、衣服6693件、大米53780公斤、菜籽油1562桶、帐篷335顶、炊具298套、床432张、盐巴1840包、彩条布132卷等到各乡镇并由乡镇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2016年春荒期间又下发了850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大米229357.80公斤、棉被3847床到各乡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实施。中央、省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大力支持,灾害期间省人民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明确省直相关部门全力支持雷山县灾后重建工作,截至目前,共争取到上级救灾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2.45亿元,意向性落实资金4190万元。此外,全社会都关心帮助雷山县灾后重建工作,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76万元。
(三)建立有效机制启动灾后重建工作。灾情发生后,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为指挥长的灾后重建工作指挥部,研究制定出台《雷山县特大洪涝灾害灾后重建总体工作方案》,在总体方案框架下,制定了18个子方案,民政、规划、住建、国土、交通、水利、扶贫、农业等部门有序开展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加快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经过科学评估、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编制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灾后重建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经得到省人民政府批准。在规划总体思路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建目标。 二、《总体规划》实施落实情况
省人民政府批复《总体规划》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州协调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及雷山制定《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州相关部门主动与省对接争取支持,确保灾后恢复重建有效推进、按期落实。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牢灾后重建基础工作。交通方面:完成308省道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蚩尤大道恢复重建,完成总工程量的80%,完成朗利至西江、雷山至舟溪等11条主要交通要道水毁路基修复工作;完成42条水毁严重通村公路的修复;交通灾后重建累计完成投资1.94亿元。水利方面:编制完成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项目15个,向上申报资金1.02亿元;加快推进鸡鸠水库建设,完成损毁供水工程修复90处,完成18条灌溉沟渠以及部分山塘、山洪沟维修建设。供水、供电方面:完成县城区域损毁管道抢修恢复;投入1200万元,全面完成供电电杆倒杆、断杆、杆基塌方、受损线路、受损配变等修复工作,全县恢复正常供电。通讯方面:投入3700万元,全面完成受损通讯基站、线路、倒杆、断杆等修复建设,全县通讯恢复正常。市政方面:完成乌开工业小区至丹小排水设施建设等8个区域排水和路面修复工程建设,县城排水系统进一步完善;完成县城垃圾填埋场修复并正常运行;完成损毁路灯、绿化带、景观水车等市政设施修复。教育、卫计方面:实施教育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14个,目前已经竣工投入使用项目12个。景区建设方面:完成西江景区供水管网抢修工作,景区恢复正常供水;完成干荣一号、二号风雨桥、南贵风雨桥修复投入使用,景区污水管网疏通、灯光线路、路灯恢复建设;完成雷公山景区主要道路、护拦、边坡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完成郎德景区铁索桥、南统服务区大桥、铜鼓芦笙坪、郎德入口至上寨旅游步道和公路、护栏等恢复建设。地质灾害治理方面: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向上申报项目44个,完成县民中、二中、西江小学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二)建设受灾安置点确保受灾群众能够拥有美丽家园。西江新村移民安置点完成征地工作,部分已开展土地平整,其中:苗王坡安置点和鱼田湾安置点正在进行基础开挖;县城楼梯坝安置点已完成地形图测绘、规划设计等工作,征地已完成80%;方祥乡毛坪村安置点已完成安置地形测量、规划和场平工作,已实施防洪堤、进入安置点道路工程建设;大塘镇马鞍山安置点、排里村安置点已实施建设;郎德镇报德村乌流河口安置点已完成规划设计,正在开展征地和场地平整工作;望丰乡公统村安置点已进行场平施工;达地水族乡移民安置点已实施场平施工。此外,分散安置总投资1040万元(其中搬迁200户800人),由各乡镇引导群众选址自建,目前有500余户受灾群众已整合危房改造项目完成灾后重建。
(三)全面恢复生产促进社会经济持续有效发展。工业方面:及时启动灾后重建方案,督促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康利矿泉水公司、再生能源塑料加工厂、乌开工业小区6家茶叶加工厂等受灾企业全部恢复正常生产运营。农业方面:采购发放肥料40吨,发放鱼苗2250公斤,完成改种补种1660亩,组织群众生产自救完成受灾田淤泥、砂石清理10480亩;支持宏盛生态养殖场等14个受灾严重渔业规模养殖场生产救灾资金60万元;争取到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茶产业)资金1630.5万元。旅游业方面:加快推进景区灾后重建,较短时间内恢复了景区景点正常秩序,并加强宣传和引导,旅游业受到影响较小。此外,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取得明显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
根据《总体规划》推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建资金严重不足,农村公路水毁修复资金缺口大,农田、水利设施恢复缓慢,受灾农户转移安置进度慢等困难,我州将组织相关部门,统筹安排部署,积极向上级部门对接,在项目、资金、政策的制定上向雷山县灾后恢复重建倾斜。
(一)做好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方面:优先恢复保证现有公路安全畅通,修复受损路段,加固受损桥涵,完善排水防护和交通安全等设施,健全抢险救助保障系统,提高交通保障能力和抗灾能力;按照国家、省关于国省道、县乡道提级改造标准和村组路油化(硬化)要求,重点推进干线公路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着力提高县乡道、村组道安全通行能力;加快研究并尽快启动雷山至榕江四格高速公路建设,增加新的救灾快速通道。水利方面:加强丹江河、陶尧河等主要河流防洪工程建设与河道综合治理,恢复受损堤防,将县城段防洪堤建设提高至50年一遇防洪标准;加快治理侵占河道居民房屋及其它碍洪设施,扩大河道行洪断面,提高过洪能力;全面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全面恢复鸡鸠水库灾害,并加快建设进度,增强防洪功能;加快灾区乡(镇)村饮水工程恢复重建,并适当提高重建标准,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启动农田小水利工程建设,确保农业灌溉用水;恢复重建和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加强对主要河流和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市政设施方面:加快以县城为重点的城镇道路修复和改造,重点恢复重建县城受损供水管网,着力提升供水能力,实施县城道路排洪沟工程,加快完善供排水系统;修复县城、西江镇、永乐镇污水收集处理等配套设施;修复改造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源、通讯方面:按照增加供给、安全可靠、完善网络的要求,加快规划建设电力结构与布局调整项目,增强城乡能源供给保障与抗灾能力;按照资源共享、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要求,推进通讯网络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通信服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二)做好民政、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民政减灾方面:将新建雷山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以及在多灾易灾边远乡镇设置救灾物资储备室(间)纳入《黔东南州“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的重大项目来实施;同时在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程方面,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作为今年州民政局对各级民政部门绩效目标考评专项工作,要求每个县创建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不少于1个,省级减灾示范社区不少于2个,州级减灾示范社区不少于3个。教育方面:加快恢复重建受损中小学校道路、校舍、运动场及其他附属设施,确保受灾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加快开展地质灾害整治工程。卫计方面:恢复重建受灾乡镇卫生院、计生站服务用房及行政村卫生室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补充配置因灾受损的医疗卫生设备。文体、广电方面:恢复重建受损文物保护单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点,修复受灾乡(镇)村文化活动室、图书室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恢复重建群众健身场地和更换损毁体育设施;恢复重建受损的广播电视村村通设备设施、有线电视网络、调频广播等设备设施,完善广播电视服务网络,将广电网络作为防灾减灾应急措施,增强灾害预警能力。
(三)做好生态修复与灾害防治工作。植被恢复方面:保护、修复和重建林地,增强林草地固土护坡、水源涵养能力,实施现有林保护、封山育林、荒山造林、低产林改造和退耕还林还草,积极发展茶叶、杨梅、梨子等经济林。水土保持方面: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坡耕地改造和荒地治理,加强蓄排引水等工程建设,增强缓、滞洪能力,降低土壤侵蚀强度;水源地保护方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依法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监管,加强污染防治,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环境监管方面:加强环境监测监管,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常规监测,完善环境监测设施和环境监管体系。
(四)做好产业重建工作。根据产业政策和脱贫攻坚的需要,积极修复西江、郎德等景区景点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服务平台功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餐饮住宿接待、旅游商品展示交易功能。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农业产业、特色加工业的恢复和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居民就业渠道,以“互联网+农业”、“旅游+农业”等方式助力农特产品销售,有效解决受灾农户长远发展问题。
(五)做好重建资金筹措工作。一是省人民政府批复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灾后重建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已经明确省直各部门单位全力支持雷山灾后重建工作,州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与省相关部门对接、沟通、汇报,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给予倾斜,全面支持雷山灾后恢复重建。同时,极力争取在“十三五”期间,省直相关部门在编制专项规划时,将《总体规划》纳入规划并给予支持。二是充分利用信用社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恢复农业生产贷款及农业发展银行的生态移民贷款等促进灾后重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积极探索建立雷山县城市建设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灾后重建。四是充分发挥受灾经济实体和农户的主体作用,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部分劳务费用可由群众投工投劳解决。
(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重建项目进度、质量的督查落实力度,同时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检查和审计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情况,使灾后重建综合治理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各项工程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2016年6月22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罗远光;联系电话:1350855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