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
2025年年末常住人口372.12万人。2025年末户籍人口4904692人,比上年末减少3729人,城镇人口1656956人,乡村人口3247736人。少数民族4044056人,其中:苗族人口2150071人,侗族人口1505648人。全州人口出生率为0.92%,死亡率0.8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05%。
二、就业
截至2025年底,全州农村劳动力共计222.21万人,其中:已就业207.51万人(实现劳务就业157.5万人,务农50.01万人),退出劳动力市场14.69万人。
实现劳务就业157.5万人,其中:
1.省外就业91.12万人,占比57.85%(广东39.36万人,浙江29.6万人,福建5.76万人,江苏3.63万人,其他省份12.77万人)。
2.省内州外就业8.27万人,占比5.25%。
3.州内县外就业17.79万人,占比11.30%。
4.县内乡外就业32.47万人,占比20.62%。
5.乡内就业7.85万人,占比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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