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对全市河流展开拉网式排查。通过卫星图片反馈的疑似排污口开展现场摸排核实,以工业聚集区、人口稠密区,农业生产、畜禽及水产养殖集中区等区域内河流、溪沟为重点,排查河道两岸管、沟、渠、涵、洞等,详细掌握排污口分布、数量、水质、水量、排放特征、污水去向、排污主体等情况,为后续整治工作提供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已完成排查和核查入河排污口数量300余个。
二是精准施策分类整治。根据排查结果,针对不同类型的入河排污口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对部分可通过污水管网排查、控源截污等措施治理的排污口,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监测水质,确保排污口水质达标,从而有效提升水质状况,完成整治销号。对需要通过工程措施才能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加快施工进度,积极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治理工作按计划推进。截至目前,在列入国家系统整治的43个入河排污口清单中,累计完成31个,完成率72.09%,达到省州下达年度累计70%任务目标。
三是加强监测确保成效。为准确掌握入河排污口水质状况,组织工作人员到清水江沿线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现场快检工作。对现场快检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加强项目实施予以整治。同时,对有监测条件的排污口,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以全面掌握整治成效,确保入河排污口水质稳定向好。根据实验室监测报告显示,列入整治销号名单的入河排污口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
四是建立机制巩固成果。依照《黔东南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黔东南州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各部门各司其职,规范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日常监管及整治销号等工作。同时,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定期进行排污口水质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排放问题,防止已整治排污口出现反弹,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