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岑巩县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通过“群众信访”变“干部下访”“硬道理”变“家常话”“一方怨气”变“双方服气”的“三变”工作法,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群众信访”变“干部下访”。打破群众“找上门”,干部“被动接”的传统信访模式,推动干部主动下沉一线。建立网格化走访机制。将全县划分为483个网格,建立包村(社区)领导+驻村干部责任机制,定期开展走访联络,了解社情民意,努力让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设立“民情联络员”。在村(社区)设立民情联络员,及时收集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反馈给综治中心等相关部门,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全面畅通群众表达渠道,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快速化解,提升基层治理效率。开展“敲门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坚持定期主动上门走访,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烦心事。开展“干部下访”以来,不仅减少了群众信访量,还增强了干群关系,形成了“干部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良好局面。目前,共设立“民情联络员”600余人、开展“敲门行动”3500余次。
二是“硬道理”变“家常话”。坚持讲方言土语、讲共情案例、讲人情温暖。用方言土语沟通。在调解过程中,明确要求干部少打官腔,多使用当地通俗易懂的方言和群众熟悉的表达方式,让政策法规更接地气,着力提高群众认可度、接受度。用身边故事共情。通过讲述类似案例或身边人故事,将抽象的政策法规转化为具体的生活场景,让群众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调解方案,增强调解的说服力和可信度,使双方更容易达成共识。用真情实感交流。在讲道理的同时,注重倾听群众的情感诉求,用真心换真情,赢得群众信任。通过“家常话”式的沟通,群众感受到干部的诚意和温度,推动矛盾纠纷的化解更加顺畅。
三是“一方怨气”变“双方服气”。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方式,推动“一方怨气”变为“双方服气”。引入第三方调解。邀请律师、老党员等具备一定威信的第三方人员参与调解,增强调解的公信力和专业性。同时邀请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人缘关系好、善于做群众工作、乐于参与基层治理的人员成为村级调委会骨干成员,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推行“阳光调解”。坚持调解过程公开透明,双方表达意见充分,结果公平合理的标准,让参与调解的群众,把事情来龙去脉弄清楚,从法律、政策、道理、人情风俗等方面,帮助分析劝导。注重跟踪回访。调解结束后,干部定期回访,了解双方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确保矛盾不反弹不升级,促进了邻里和谐,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共调解历史遗留矛盾纠纷3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