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选取培育主体。通过自愿申请、公开遴选方式,从服务主体名录库择优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设备、有信誉、自愿接受监督的服务主体进行培育壮大,同时,深化国有平台公司实体化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改革,指导服务组织积极申报农机购置补贴,增加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械数量,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积极申报省级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全县已培育大型服务主体9家,带动20家省州级龙头企业及示范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是完善标准规范。围绕服务实施过程制定基础设备、劳务调度、运转资金等行业标准,制定机耕深度、种植行距、农药用量、收割损耗等各环节技术标准,明确不同产业各服务环节收费标准。目前,已细化杂交水稻制种、优质稻等机耕、机防、除杂保纯、机收、烘干、精选、色选等10余项技术规程和收费标准。
三是强化质量监督。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社会化服务专班,全程受理项目申报、立项和资金支付服务,并将遴选结果、服务项目实施结果等在县、乡、村进行公示,确保项目服务申报公平公正。加强对项目服务面积、补助标准及完成质量进行跟踪审查,全面掌握服务进度及满意度。加强对实施主体认证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对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实施主体,纳入“黑名单”并取消资金支持,三年内不能承接农业生产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