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要求,2026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多措并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及时研究部署,确定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县。根据《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2026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培训重点,多次组织专题会研究黔东南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充分总结2025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及全州实际,合理确定美丽乡村建设先行先试计划。紧扣国家美丽乡村建设12项指标、省级13项指标,全面梳理全州16个县(市)基础情况,2026年度培育台江县为国家美丽乡村先行区任务,雷山、台江、剑河3县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二是扎实统筹推进,狠抓年度先行示范任务落实。组织雷山、台江、剑河3县交流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梳理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3县及时向县政府汇报,会同各有关部门对标美丽乡村建设指标,压实压紧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围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实地走访,指导相关县(市)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整治成效维护等工作做好部署,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全面推进建设指标提升。
三是积极向上争资争项,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基础。积极指导各县(市)申报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目前本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县均已获得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支持,其中雷山县2800万元、台江县2300万元、剑河县2700万元。坚持以生态优先为导向,按照“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经济节约”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尚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优先选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治理模式,着力加快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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