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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快推进黔东南州设施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加快推进黔东南州设施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1-13 15:52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3年6月,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农计财发〔2023〕6号),提出建设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现代设施渔业发展模式,是我州从水土资源现状出发,发展生态渔业的最佳途径。为拓展我州水产养殖空间,全面提升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渔业现代化水平,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加快推动我州渔业发展由传统渔业向现代设施渔业转变,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总体要求及目标是什么?

(一)总体要求。以生态可控、环境可承载为前提,以现代渔业科技、现代设施装备、现代管理手段为支撑,以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渔民持续增收、渔业生态环境改善为目标,充分利用滩涂、山塘、荒山坡地、闲置厂房及大棚、灌溉型水库等资源,以工程化循环水养殖为重点,创新集成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生产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生态环保型现代设施渔业,促进我州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指导意见》提出:2025年,全州设施渔业产量达6000吨以上、产值达2亿元以上,水产养殖机械化率达到30%,现代设施渔业示范基地达到18个以上;到2030年,全州设施渔业产量达12000吨以上、产值达4亿元以上,水产养殖机械化率达到60%,高标准现代设施渔业养殖基地达30个以上。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指导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各县(市)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基础、市场需求及水、土地等资源情况,科学规划布局发展方式。

(二)因地制宜发展符合生产实际的设施渔业模式。包括拓展池塘设施化循环水及冷流水养殖、强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力发展陆基圆桶、高位池循环水养殖、探索灌溉型水库山塘循环设施渔业。

(三)调整优化养殖品种结构。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经济价值高的特色品种,加强与大型水产苗种繁育企业的合作,积极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生产模式,同时做好试点示范。

(四)加快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抓紧建设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特色鱼种繁育基地,支持大宗水产品、名特优鱼类、冷水鱼苗种繁育研发,加强地方土著鱼类的种质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切实提高良种覆盖率及苗种自给率。

(五)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引进力度。培育和壮大养殖大户、家庭渔场、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执行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引进一批优强企业落户我州,不断提升渔业企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水平。

(六)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开展养殖、加工设备研发制造,支持水产品加工、流通和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休闲观光渔业,推动农—渔—旅一体化发展。

(七)强化品牌及营销体系建设。构建“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位一体的品牌体系。积极开辟内外部市场,拓展销售渠道,加强渠道建设,加快市场培育,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八)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渔业科技服务与模式创新,加强与水产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不断引进设施渔业发展的新技术。加大渔业设施装备知识培训力度,培育壮大设施渔业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加强渔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如何确保《指导意见》落地见效?

为保障《指导意见》各项发展目标顺利实现,从保障设施渔业用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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