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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12-03 12:23

近日,州人民政府印发《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政策理解把握,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州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方案。政府专职消防队分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分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

二、建设标准

城市、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规划选址、建筑标准、装备配备和人员配置等分别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执行。

三、员额配置

1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分别规定了3类队伍员额配置要求。

2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分别规定了3类队伍员额配置要求。

3支队本级政府专职消防文员。

分别规定了4类员额配置要求。

4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

明确按照不高于10/队的标准进行编配。

四、招录基本条件。

分别规定了7种招录的基本条件。

五、不予招录情形。

分别规定了6名不予招录的情形。

六、保障政策

分别明确了经费保障、薪酬待遇、优抚优待、组织建设、表彰奖励、休假保障、退出与转岗等7个方面的内容。

七、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

分别规定了试用及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和方式,处分及解除劳动合同的7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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