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就业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的要求,结合黔东南州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州平均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64万人以上,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0.85万人以上,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68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确保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强化规模性失业风险预警和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1.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就业扩容提质。包括“推动‘四化’建设带动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支持灵活就业和发展新就业形态、强化惠企纾困支持稳岗扩岗、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提质”等5项措施。
2.多措并举拓宽渠道,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包括“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稳定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深入挖掘基层政策性岗位吸纳就业、拓展就业见习岗位、加强职业指导” 等5项措施。
3.强化有组织劳务输出,稳定农村劳动力务工规模。包括“持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充分挖掘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强化劳务品牌建设”等3项措施。
4.强化兜牢民生底线,做好失业人员等就业帮扶。包括“完善全覆盖失业登记制度,健全分级分类精准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退捕渔民等群体就业工作” 等4项措施。
5.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供给。包括“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就业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零工市场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 等5项措施。
6.强化劳动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包括“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治理欠薪工作机制、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 等4项措施。
(三)保障措施主要围绕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政策兑现、加强就业监测、激发争先活力五个方面来抓就业创业工作。
三、《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一)坚持统筹安排。贯彻落实好党中央“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的再动员和再部署要求,各级政府要履行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协同作用,围绕我州重点产业,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打造更多就业增长点,推进黔东南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问题导向。《实施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改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如,针对就业服务供给不足问题,提出积极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各县(市)国有人力资源公司、县域内龙头人力资源公司作用,充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就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三)突出目标导向。将《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年度化的要求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全省目标任务和《黔东南州“十四五”促进城乡就业创业规划》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到2025年的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做好目标任务的衔接,突出就业工作的连续性。同时,明确2023年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
(四)突出地域特色。《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州实际,持续抓好“村BA”“村超”等文体活动举办,保持高热度和高流量,带动旅游业持续增长,促进就业创业,这些都具有鲜明的黔东南地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