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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解读:《黔东南州妇女发展规划和黔东南州儿童发展规划》

解读:《黔东南州妇女发展规划和黔东南州儿童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2022-08-19 17:32

近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颁布了《黔东南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黔东南州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工作任务,现将“两个规划”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时期,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妇儿工委认真履职、协同配合、攻坚克难,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共同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州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实现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通过终期评估显示,我州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2021年4月,我州规划实施工作通过了省妇儿委专家组的评估验收。

未来五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首个五年,是国家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更高水平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等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以及《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党发〔2021〕3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等重大政策机遇,为我州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契机。

二、目标任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结合黔东南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旨在科学规划未来五年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黔东南州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妇女儿童事业新跨越、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亮点

(一)立足时代体现新特点和亮点。一是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贯穿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二是突出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短板弱项、面向发展需求,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重点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缩小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强调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三是突出对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思想道德教育。强调推动理想教育、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体现立德树人、培育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四是突出共建共治共享和促进全面发展的原则。强调促进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是突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回应广大群众和家庭的新要求新期待。强调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强调构建适宜儿童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

(二)突出重点领域篇章。一是“妇女与乡村振兴”篇章。按照贵州省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要求,考虑广大农村妇女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专门设置这一篇章。强调发挥农村妇女在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中的作用,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一轮为妇女与反贫困,此次结合乡村振兴,修改为妇女与乡村振兴)。二是强化“儿童与安全”领域篇章。强调建立儿童安全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制定了很具体的措施来预防和控制对儿童的伤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基本权益,使儿童的生存发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上一轮“儿童与安全保护”放在第四领域,此次放在第二领域,突出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三是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篇章。主要是为更好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和指导服务,增强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的意识、责任和能力,促进全州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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