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4-01-30 22:2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州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以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主办的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网站(http://xczx.qdn.gov.cn/)为主阵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决策、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回应关切力度;公开的方式进一步多样,公开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实效进一步增强,切实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和政策知晓度。

()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认真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政策性补贴等决策和政策落实过程中,严格评议和公示公开程序,做到群众公认、社会认同。政策执行具体情况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示。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网站开设新闻中心、部门概况、政务公开、乡村振兴、网上办事、公众参与、专题专栏、党务工作8个主栏目,下设政务要闻、工作动态、图片新闻、公示公告、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基本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网站年报、部门概况(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权责清单、规划计划、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建议提案、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产业帮扶、对口·社会帮扶、行业帮扶、培训就业、资金管理、相关政策等子栏目。我局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我局发布信息583条(篇),其中部门概况类(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基本信息)12条(篇)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法规公文13条(篇)、规划计划2条(篇)、统计信息5条(篇)、部门财政预算和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篇)、权责清单3条(篇)、部门文件8条(篇)、人事信息2条(篇)、代表建议答复3条(篇)、政协提案答复2条(篇)以及新闻中心公示公告13条(篇)。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责任制,所有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等栏目的审核发布。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信息发布及时。

()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办法。细化主动公开、申请公开流程,内容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311日至12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完成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推进乡村振兴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整理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整理与发布保持同步。三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其他由我局整理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积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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