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新闻出版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州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 2023-01-29 09:5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公布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切实提升事项准确性、合法性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现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电话:822902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政务服务年度任务工作安排,我单位坚持领导带队,每季度一次,每年不少于四次,到进驻综合代办窗口调研指导相关业务工作。二是积极推动主动公开。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平台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机关政务工作情况,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调整、公布行政许可1大项(其中包含2个子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在贵州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案件4起三是认真受理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2022年度,我单位进驻综合代办窗口累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5件,其中行政许可14件,其他行政事项1件。四是做好事项授权、进驻工作。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和“清单之外无权利,大厅之外无审批”规定,结合省、市、县三级标准化清单动态调整进驻政务大厅事项,将行政许可等事项集中授权委托至政务中心,进驻率达到100%。五是优化办事流程。始终坚持前台(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受理,后台监督管理,综合窗口制证出证“新模式”,不断完善事项办事指南,积极推进“三减一降”等有关工作,在符合规定的时限内,尽量精简和缩短办结时限,提升政务服务“办成”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不足:一是新闻出版政务服务专业力量不足,加上代办窗口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熟悉度有待提高。二是缺少专业执法人员,特别是“自己”的执法队伍,事中事后行业执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打算: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加强沟通联系,按照该下放的下放、该取消的取消、该承接的承接工作要求,做到权责“层级分明”,深入挖掘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不断推动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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