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1-29 10:14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及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22年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同时发布在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门户网站上(http://lgsbhq.qdn.gov.cn/),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了部门文件4个;主动公开人事、财政、规划计划等重点领域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通过政务信息下情上传。2022年,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向州政府报送政务信息70条,被采用30条;向省林业局报送信息63条,被采用24条。二是通过在线访谈公开信息。开展了1期主题为“媒体高度关注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首次监测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冠鹃隼”的在线访谈。三是通过各类媒体平台主动发布信息。本年度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9条,“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5条。

(四)平台建设。成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1名专人负责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教育系统、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宣传阵地的建设管理。同时,严格按照州委网信办、州政府信息中心关于政府网站建设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我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州政府办上半年一、二三季度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同时,由明确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局工作类微信、qq群监测管理。建立了《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类工作群信息统计表》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对18个各类工作群提出明确了要求。此外,还收集整理了雷公山保护区干部职工朋友圈信息发布相关规定,明确了哪些消息不能发,哪些信息不可转。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务信息报送及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信息工作,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各科室、基层管理站明确1人作为信息联络员,确保信息工作有人抓、抓得好。此外,通过召开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等,就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提出要求。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完善《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信息公开制度》和《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每一条政务信息,须经严格审核把关方可对外发布和上报,规范了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信息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基层管理站对信息工作存在应付交差、完成任务的思想,导致信息数量不多、质量不够高。二是对工作成效总结提炼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信息内容不够丰富,重点不够突出,且多以会议、活动等常规工作动态信息居多,对各项业务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不够,经验类、总结类、成效类的信息报送有待进一步提升,如对重点选题总结提炼不够,选题角度不够新颖,缺乏特色和亮点,信息质量不高。三是对信息文字核对把关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为了追求快,在信息文字和内容的审核把关上粗心大意,出现错别字或表述不准确等情况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目标管理任务,对照上述问题及时整改,找准做好信息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政务信息的质量。一是强化政务信息的审核报送。努力按照“信息不过夜”的标准,及时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保证重要信息宣传的时效性,同时,加强对稿件文字的审核把关,不断推动政务信息迈上新台阶。二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定期举办政务信息业务知识培训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工作总结提炼。深入挖掘保护区各项工作的特色和亮点,重点加大对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资源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科研工作和项目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文明单位创建等重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和成效的总结提炼,不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力争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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